烟台大众网5月14日讯(通讯员 王辉 都本东 记者 李波)近日,东北籍青年因酒后持刀滋事被牟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看守所内,付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迭。
4月20日下午1时许,牟平公安分局大窑所值班民警接到大窑镇林家店子村治保主任林某的报警称,村中有一东北籍男子酒后手持一把大砍刀在村里滋事,吓的村民都不敢出门。
闻讯后所指导员井孝富立即带领民警孙盛晏驱车赶往事发现场。刚一进林家店子村,就发现一名三十多岁男子手持一把大砍刀在村中大道上挥舞。两民警立刻下车迎向该名男子并且亮明身份命令其放下手中的砍刀,随后合力将该男子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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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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