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5月14日讯 知道他人涉嫌抢劫,本应该及时报警,但有人却以报警相威胁向他人索要钱财。近日,程某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去年4月,程某在与朋友闲聊时,得知刘某曾经抢过别人的手机。几天后,程某独自来到刘某家中,跟刘某的父母说他知道刘某抢劫的事,趁机索要3000元钱,并威胁说若不给钱就立即报警。为了不让孩子坐牢,刘某的父母马上拿出3000元钱给了程某。不久刘某被抓获归案,程某的事也东窗事发。 郭波 孔志
|
编辑:赵文银
|
|
烟台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烟台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烟台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烟台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烟台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烟台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烟台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烟台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