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7月13日讯 (通讯员 刘敏 徐昌华 记者 胡昌辉) 近日,蓬莱市的537个特殊困难家庭,以“直通车”的形式全额领取了由蓬莱计生局发放的上半年计划生育扶助金,共计30余万元。
据了解,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收养的蓬莱户籍生活困难父母,今年起每人每年可相应领取960元和1200元的计划生育扶助金,这是蓬莱市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要惠民政策。 政策解读
1.扶助对象
蓬莱户籍的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夫妻。
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四个条件:一是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二是女方年满49周岁;三是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四是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对于因丧偶或离婚而形成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需年满49周岁。
2.如何申领
符合扶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村(居)委会和镇街计生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人口计生局审核确定。独生子女死亡的,需提供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残疾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三级以上。
扶助金从2009年7月开始发放,但从2008年10月份起算。以个人为单位按月计算,每半年发放一次。由市人口计生局、财政局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以银行“直通车”形式直接发放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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