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8月18日讯 一项涉及全市5千多家事业单位、14万名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开始在烟台市全面推行。这意味着,今后烟台事业单位将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过去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将变为岗位绩效工资制,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昨日,本市召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对此进行专门部署。根据相关时间表,9月底前所涉事业单位要完成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年底前全面完成设岗工作。
身份管理变岗位管理
记者从市人事局获悉,除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只要是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以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均须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核心是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
今后,事业单位的岗位将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岗位与岗位工资一一对应,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与工资待遇紧密结合在一起。
岗位设置因事设岗
根据规定,事业单位要按照因事设岗、精简效能、结构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类别、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进行设岗。管理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和专业要求,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提高操作技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目前,事业单位存在大量的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现象,会议要求,要逐步理顺。
事业单位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按其确定的为主的工作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一个岗位的工资待遇。可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一般不再设置管理岗位;专门从事管理业务的工作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应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内,确定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职责任务。在审批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岗位时,掌握的原则应该是确认管理人员确实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确实完成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
杜绝突击聘用人员
岗位设置完成后,要按照核准的岗位数量和设置的具体岗位,搞好岗位聘用。
首次进行岗位聘用时,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结构比例。要保证事业单位现有的工作人员,按照工资改革时聘任的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和岗位数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步到位。现有人员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和岗位数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在未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之前,不得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新聘人员。
已经全面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要及时跟进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按规定程序确定岗位工资待遇后,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巩固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取得的成果。 姜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