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1月18日讯 (通讯员 种道洋 记者 刘志宏)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全省“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烟台市新闻出版局被评为“全国反盗版百日行动有功集体”,受到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和新闻出版总署的通报表彰,也是全省惟一一家获此荣誉的地市级先进单位。
“反盗版百日行动”自去年7月15日开始,10月25日结束,烟台市新闻出版局在芝罘区举行了烟台市反盗版百日行动启动仪式,与250余家业户签定了经营责任书,印刷5000余张联合《公告》和500张举报电话单,在全市各音像、电子出版物经营门店张贴,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随后,市新闻出版局积极协调公安、工商、文化、城管等部门陆续开展了打击预装非法计算机软件、打击盗版教材教辅等四个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查处盗版音像制品52869余盘,盗版软件16890余张,捣毁5家非法经营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批发窝点,取缔11家违规音像店,移交司法机关查办案件2起,7人被刑事拘留。
为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行动中,市新闻出版局在全市不同行业领域聘请了215名特邀监督员监督出版物市场。结合“拒绝不良出版物进校园”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设区、学校,讲解盗版辨别常识,在广播、电视专题节目中宣讲政策法规,并通过实物对比的形式,宣传盗版制品的危害及鉴别方法,增强社会各界自觉抵制盗版制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开通电话、信函、网络三条举报渠道,加大查处力度,确保了全市无盗印问题,无大要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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