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3月2日讯 (通讯员 田本成 记者 张俊) 为销售“MP3”产品,商家虚假宣传,消费者录音证实利益受损,获得了600元赔偿。 烟台市民随先生在某商场家电柜台选购“MP3”随身听时,服务人员向随先生介绍了一价格为845元的名牌随身听并称此品牌随身听是飞利蒲机芯。由于随先生很信任“飞利蒲”的质量,一听介绍当场购买了随身听并连带购买了一副高保真耳机。随先生用耳机听MP3时听到有类似电流的杂音,感到疑惑,就向该品牌的生产总厂打电话咨询。厂家非常肯定地告诉随先生,此款‘MP3随身听’装的美国赛格玛特机芯,并承诺从未用过飞利蒲的‘机芯’。随先生听到厂家介绍后非常生气,认为自己被骗了。随后,随先生找到柜台服务人员咨询这款随身听的相关问题,该服务员仍然介绍此品牌“MP3”是飞利蒲的机芯。随先生将此次对话录音后,将商家的欺骗行为投诉投诉到蓬莱市消协,要求经营者双倍赔偿。消协工作人员经核实,确是经销商虚假宣传。最终,经销商给随先生退货,赔偿600元,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消协工作人员指出,经营者在宣传方面一定不要认为消费者是弱智,常在河边走,早晚要湿鞋,诚信为本,消费者是上帝是不变的真理。同时,消费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一定要善于掌握证据,及时维护权益。 相关链接: 投诉热点: 2007年烟台市电子产品投诉1485起,占总投诉量的18.3%,涉及到电视、空调、冰箱、照相、手机、计算机等产品。投诉的焦点集中在: 一是随着市场的激烈竟争,生产厂家对家电产品采取了竟相压价的方式抢占市场,出厂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想而知,维修频率高已经成为家电产品的通病。在产品出现问题时,经销商与售后服务互相扯皮,有的甚至故意曲解国家“三包”规定,如有的经营者把国家执行的整机三包一年分解为“包(包括的包)修三个月,保(保证的保)修九个月”,实际上是把三包期缩短为三个月,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售后服务不及时,维修时间长。消费者向售后服务报修,经常出现服务态度不好,让消费者转着圈打电话,转着圈跑腿,左推右拖,或以缺少配件为由迟迟不予维修,引起消费者反感和投诉; 三是维修费用高、服务态度差,维修时变着法收取费用,同意交费一个态度,不同意交费又一个态度。如手机维修时经常以“人为损坏”、“手机防伪贴受潮”为由,拒绝执行三包规定,要求消费者交费等。 消费警示: 消费者在消费时往往不知道自己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烟台消协为此提出消费维权“十要”、“十不要”供消费者在消费时参考。 十要:
1、在消费前要了解自己有哪些合法的权利; 2、要知道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3、要了解当前国家有哪些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4、遇到消费纠纷时,要知道可以通过哪些有效途径解决消费争议和依法争取损害赔偿,同时还要了解向有关部门诉讼、申诉、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使你的投诉能获得有效解决; 5、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有信誉的经销商或中介机构; 6、在与经营者签定消费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查验合同的合法有效性,以及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并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7、在购买进口家电或家用机械等商品时,一定要查验商品有无中文说明书; 8、在购物,尤其是在购买大宗商品时,一定要查验商品的安全使用说明书和索取商品出售后服务凭证; 9、要善于发现和敢于抵制经营者单方面作出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合理、不公正的通知、声明等格式合同; 10、要了解科学消费知识和选择合理、安全、健康的消费方式。 十不要: 1、不要轻信经营者的商业促销广告; 2、不要被经营者的虚假打折、降价或者有奖销售的宣传所诱惑; 3、不要轻信经营者的口头承诺,双方约定的东西一定要有文字凭证; 4、不要轻信经营者的“终身包修”、“终身免费服务”等宣传; 5、不要盲目购买商品,购物前应做到货比三家,心中有数,尤其是购买专业性较强的商品,要事先向专业人员咨询后再买; 6、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的三无商品; 7、不要购买无明码标价的商品和接受无明码标价的服务; 8、不要购买无质量合格和安全合格证明(CCC认证)的家用电器和家用机械商品; 9、不要轻易购买上门推销的商品和街头无营业执照的地摊商品; 10、不要在没有签定明确的消费合约前,或者在没有作出最后消费决策前就向经营者预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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