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贵州和重庆的7位民工,在烟台找了份爆破石头的活,盼望着干完活拿到工资,回家过年。谁知,春节将近,老板失踪了,一分钱也没有发给他们。有些民工还带着老婆孩子,没有钱,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身无分文的民工连吃饭都成了问题,无奈之下,他们只得暂住在救助站……近日,这些农民工来到本报求助,讲述了他们在烟台打工的遭遇。 带着幼子
住进救助站
1月8日,在烟台市民政局的帮助下,来自重庆的民工杨乔林带着妻子和两岁的儿子、来烟台打工的堂叔堂婶、5名来自贵州的工友来到了烟台救助站求助。没有钱吃饭,没有钱交房租,更没有钱回家,现在的他们不得不拖家带口开始流浪。在救助站,他们吃上了一顿热乎饭,有了一个睡觉的地方。但是,按照相关规定,他们不属于救助站的救助对象。第二天一大早,他们不得不离开,继续他们的讨薪路。怕妇女和孩子在寒风中奔走身体吃不消,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好心留下了杨乔林的妻儿,还有他堂叔杨志成的老婆。
石头卖出去
再结算
2007年11月,经过一家中介公司的介绍,杨乔林见到了老板徐贤功。“徐当时承包了福山区高疃镇肖古家采石场的石头,问我有没有办法找齐工人爆破石头,我说能。他便让我交2万元钱的保证金。”杨乔林说。因为没有2万元,杨乔林叫上了淄博的朋友李晨光和吴宝军,希望他们能给徐2万元钱,参与分红。李晨光考虑到徐贤功是外地人,怕他拿了2万元钱跑了,便找来了和徐贤功认识的开发区大季家街道的隋剑峰,要求他做担保,2万元钱交给隋剑峰保管。交上保证金以后,杨乔林与徐贤功签了协议书,协议上要求乙方杨乔林每天保证开采1000立方米以上的石头,结算方式为:根据运输日期第二天结算(节假日除外)。据杨乔林介绍,协议规定的运输日期就是石头卖出去的日期,当时没想过石头卖不出去,工资怎么办?
与徐贤功签订协议以后,杨乔林和李晨光、吴宝军又签了协议,规定三方共同参与承包爆破山石工程的分红。
石头没卖出
老板失踪了
7个民工干着危险的爆破工作,住在杨乔林租来的房子里。可是,眼看着一堆堆爆破后的石头堆满了院子,没有一块拉出去。工人着急了,而且杨乔林的积蓄和借来的钱全花在了民工的吃饭和住宿上,没给过工人一分现金,最后连工人的生活都没法保证了。他便向徐老板要工资,但是,对方一直推脱。开工近20天后,老板不见了。手机关机,和老板一同来的亲戚也联系不上。为了吃饭,几个人多次找到隋剑锋借钱,隋剑锋还给他们介绍过一些零工,但是,一些打零工的钱也没有拿到。现在连零活都找不到,老婆孩子一起挨饿受冻。
跟个人签的协议
劳动部门无法干预
眼看着春节将近,杨乔林他们想到找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可是,从福山区劳动部门找到烟台市劳动部门,得到的答复只有一个:“只能通过打官司来解决。”但是,这7名农民工连吃饭钱都没了,只想拿点钱回家,已经没有了打官司的精力和经济实力。为此,记者咨询了有关部门。烟台市劳动监察处综合科科长于鲲介绍说:“劳动部门的职责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对于个人和个人之间的劳动纠纷,无法干预。”
烟台市总工会宣教部林凤学部长说,个人和个人发生劳资纠纷的不少,民工在找工作时,不仅要看赚多少钱,还要看给谁干的。
借高利贷来烟
回家路费没着落
协议签订以后,杨乔林便给老家的堂叔杨志成打电话,告诉他有活干了。杨志成又联系了原来在福建打工时认识的工友杨光六。杨光六又在老家贵州福泉县找了4个人。可是,除了杨志成有点积蓄以外,其他几个人连来烟的路费都没有。但是,一想到有活干,5个人咬咬牙,每人借了600元钱的高利贷作为来烟的路费。杨乔林当时给他们的允诺是,3000元一个月。“能拿到手的话,还高利贷没有问题。可是现在连吃饭的钱都没有,更别说回家和还债了。”杨光六说。
据隋剑锋介绍,他和徐贤功是买卖关系,他买徐爆破好的石头,拉一车一结算。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他没法把石头拉出去卖。前两天,他找到了石头的销路,来拉石头时,却发现徐老板失踪了。“因为徐老板不在,采石场也不好直接把石头卖给我。要是徐老板回来,卖了石头,工人的工资可能解决。”隋剑锋说。
几天下来,民工都有些承受不起了,杨乔林和杨志成告诉记者,现在只求有车费让他们回家,要是石头一直卖不出去,徐贤功一直找不到,他们叔侄俩打算打工赚钱,填补其他5个人的工资。
记者多次拨打徐贤功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柴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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