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7月4日讯(通讯员 耿世良 王德凯 记者 李培艳)做生意不讲产品质量和优质服务,妄图武力驱赶竞争对手,结果进班房被罚款。7月2日,莱阳警方处对违法嫌疑人李某处以治安拘留7天,并罚款500元。
看着自己的三轮车挡风玻璃被人无故砸得粉碎,宋某欲哭无声。6月23日6时许,莱阳市公安局古柳派出所辖区赭埠村,一辆送矿泉水的农用三轮车的挡风玻璃被人砸碎,作案嫌疑人已逃离现场。接警后,民警迅速组织警力调查取证,昼夜架网监控。于7月2日将违法嫌疑人李某(男,25岁,赭埠村人)抓获。
原来李某与本村的吴某合伙在该辖区做矿泉水生意,而照旺庄镇的宋某也做矿泉水生意,有时还开着三轮车直接把矿泉水送到了村。李某认为宋某影响了他们的客源,便与吴某商量要把宋某赶出村,做独家买卖。于是,他们在恶语驱干无效的情况下,李某便捡起石块把宋某的三轮车驾驶室玻璃砸了个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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