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台26条措施 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

2024-04-24 11:30: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曲津慧

  大众网记者 曲津慧 烟台报道

  近日,烟台市印发的《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细化明确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的行业领域、支持民间投资盘活存量资产、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营造投资良好环境等4方面提出26项工作措施,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措施》明确,烟台将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介机制,每年滚动选择回报机制明确、收益水平较好、适合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通过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公开推介。同时,健全项目要素保障机制,协调推动项目依法依规加快办理前期手续等,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同时,烟台还明确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城市建设、水利、能源、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社会民生、特许经营新建等10个领域,并对参与投资科技创新、制造业等项目的民间资本提供补贴支持。例如,烟台对倍增培育企业实施的总投资10亿元以上、固定资产(土地除外)投资比例不低于80%、设备投资比例不低于50%的重大产业项目,按照年度设备投资最高15%的比例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亿元。

  民间资本参与国有资产盘活,既可以为民间资本拓展投资渠道,又可以为国有资产注入市场活力。因此,《措施》明确,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加强项目申报、发行、运行等全过程服务;要支持通过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人和专业运营管理方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盘活交通、水利、能源、土地、园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场馆等国有存量资产;要鼓励民间资本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引导企业将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新型基础设施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等项目,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未解决民间投资存在的项目资金保障不足、融资困难等问题,《措施》明确,将按照“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的思路,向有关金融机构推荐民间投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决策,为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发挥好国家投贷联动机制作用,与有关银行加强对接,共享项目进展信息,避免银企信息不对称。同时,有关部门加快办理银行融资需落实的前置要件,帮助民间投资项目尽快具备融资条件。同时,在其他融资上,支持民间投资主体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优化融资结构。加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推介辅导和发债增信,督促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能免尽免。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将民间投资项目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为破除民间投资隐性壁垒,《措施》明确,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不得对民间投资设置任何准入门槛;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在安排各类政府性投资资金时,对民间投资项目一视同仁,积极利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建设,超过限额要求的采购项目尽量选择由中小企业提供;要落实落细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尽力降低各项成本;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合理决策,畅通民间投资问题反映渠道,收集民间资本反馈意见,分类转交相关部门加快办理解决;要选择民间投资增速快、占比高、活力强的区市,交流借鉴好做法、好经验,为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初审编辑:孙毅

责任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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