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林晓冬
责任编辑:张其天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姜育琳 通讯员 李剑 烟台报道
按照山东省《关于印发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近日,龙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夜间超时施工的某建筑工地开出全市首张《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龙口市行政执法改革的一项新举措,推出“首违免罚”“轻微轻罚”新规以来,避免了行政执法中的“一刀切”,让执法对象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的举措之一。此举将亲商理念、柔性举措融入行政执法,为打造“美丽龙口”保驾护航。
此案件要追溯到今年6月10日。当天夜间,龙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在新城区巡查时,发现一处建筑工地内有施工车辆车在卸物料。经询问,施工单位负责人表示,由于该工程车辆刚出现故障进行维修,导致出现夜间超时施工的现象。执法人员随即对此工地进行了警示教育,责令其改正,并对该行为立案调查。经过研究,按照《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将面临行政处罚,但其行为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龙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为该违法行为满足“首违免罚”条件,做出对工地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据龙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介绍,“推出‘首违免罚、轻微轻罚’后,执法人员在发现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后,会现场拍摄照片保存证据,首次对当事人进行或警告约谈相关责任人,在无危害后果或出现轻微危害后果的情况时,会责令或协助当事人限期整改,并记录在档,查询当事人前期有无同一类型的行政处罚记录,如果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则依法从重处罚”。“免罚轻罚”的意义在于深化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理念,扩充了不予处罚的种类,既能体现行政执法的人文关怀,也有利于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提高公民参与城市治理的自觉性,实现城市治理的共建共享。
今年以来,龙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各级要求,结合“市域一体化发展”理念,建立并推动落实“免罚清单”“轻罚清单”机制,将柔性举措融入行政执法,通过对城市管理、住建、规划、水务、文化旅游、农业、环保等7个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法规的梳理,用清楚列明的清单给执法人员以明确指引,从而提高执法效能,为各类执法对象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实现了全市上下联动、标准统一。
下一步,龙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探索实践,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严格审慎执法,充分运用政策辅导、规劝提醒、警告教育、警示约谈等方式,加大对执法对象的指导力度,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依法维护健康良好的营商环境。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内部制约程序,以及“执法对象信息档案记录”“信用惩戒管理”等配套制度,密切跟踪清单的执行情况,定期评估成效,并主动听取执法对象对清单执行情况的反馈反映,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扩大清单范围,让执法对象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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