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客运市场整治进行时,聚焦群众反映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2021-05-09 12:52:4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姜育琳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姜育琳 烟台报道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交通客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交通客运安全,由龙口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综合执法局、文旅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及有关镇街区组成的市交通客运市场秩序和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集中开展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行动,通过优化道路客运(含出租、公交、客运、旅游包车等)市场环境,规范经营行为,消除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给广大市民和游客营造畅通有序、安全和谐的道路客运服务环境。

  日前,龙口市交通运输局开设【民意征集】通道,面向社会征集建议,经过一个周的等待,收到了共收集到7条意见(建议),内容涉及看房团、非法营运车辆、景区车辆乱停乱放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等情况。

  对于征集的意见,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市交通客运市场秩序和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做到立改立行,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及时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针对景区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争取规划建立统一的停车场,在景区设立指示牌,引导自驾车进入景区后把车辆停放到停车场,一律禁止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安全。加大巡查管控和集中整治力度,坚决遏制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对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责令迅速驶离,如不及时整改的,采取强制拖移措施,经济上按上限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该扣分的必须扣分。对违停车辆要形成高压打击态势,新闻媒体要加大曝光力度,营造严管重罚的整治氛围。引导景区加强游客的服务与管理,增设新能源车、电动车等景区内的旅游车,既服务方便游客,又减少污染排放,保障景区的绿水青山。

  针对存在名义上的“旅游团”,暗地里是“看房团”的问题,采取取缔无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楼盘开发商、楼盘销售商,对违规使用未取得许可的客运车辆的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相关业务证照的措施。同时,引导资质正规、有一定规模和信誉的旅行社进驻,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旅游服务环境。对旅行社、楼盘开发商、楼盘销售商经营资质进行监督管理,对运输旅客车辆进行监督。对全市旅行社、楼盘开发商、楼盘销售商进行全面摸排,并做好登记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车辆信息线索移交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相关企业在旅客运输车辆使用方面使用有资质的正规客运车辆,包车合同要附具体乘车人员信息,落实行包安检。对房地产企业自用和租用“业主班车、看房车辆”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台账,对部分房地产企业租用无道路运输资质的车辆和人员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将有关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给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房地产企业在“业主班车、看房车”等客运车辆使用方面租用有资质的正规客运车辆并落实人员信息登记和行包安检。企业自有客运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针对非法营运车辆问题,采取对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人员营运资质和汽车客运站实名购票、行包安检制度落实的监管措施。对于未取得许可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超范围经营的,要依法暂扣违法违规车辆、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从严从重处罚;对承接未实名登记和行包安检的车站、不按批准站点停靠上客、不按规定线路运营或者客运包车、线路班车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经营的、使用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厂企班车承揽包车业务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核减车辆经营范围、吊销道路运输证件。依法对严重超员、超速和阻碍执法人员执法、暴力抗法、“跟车、带路”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日常路面交通安全管理中,对发现非法营运行为的,要予以滞留车辆,移交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处理。对客运班车、包车车辆上的人员信息进行核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交通运输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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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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