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2021-08-08 12:37:4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世玲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世玲 烟台报道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通告如下:

  一、居民小区管理

  1.对封控管理小区居民、密接者所在的单元楼住户、居家隔离人员,继续保持封控管理状态。如果确有重大特殊事项确需离开的,由属地镇街向区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申请。

  2.非封控管理小区确需离开的居民,可向所在居委会提出申请,由镇街统一批准,非必要不出行。

  3.各镇街负责组织各居委会落实精准管控措施,每个小区保留一个出入口,严格落实出示健康绿码、测量体温、戴口罩进出规定。

  二、企业返岗人员管理

  企业返岗员工应不属于封控管理小区、单元楼居民或居家隔离人员,并持有健康绿码。员工所在单位为规上企业的,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发放通行证;员工所在单位为规下企业的,可向居住地所属镇街申请发放通行证。行业主管部门、镇街对企业员工返岗在岗、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现场巡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导企业整改落实。

  三、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管理

  1.密闭场所暂停营业。歌舞厅、室内体育运动场所、游戏厅、网吧、影剧院、棋牌室、茶室、浴室等空间密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暂停营业。

  2.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停止一切线下培训。

  3.特殊场所禁止探视。医疗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继续推行禁止探视要求,并停止一切内部聚集性活动。

  4.宗教场所暂不开放。各类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一切集体性宗教活动。

  5.人才市场、农村大集等人员大量聚集场所暂不开放。

  6.其它各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行业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内部防控、员工健康管理。对于不落实防控要求,导致人员聚集造成疫情风险的,将严肃追究经营业主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本着为自己负责、为家人负责、为社会负责的原则,积极配合我区各项防控政策,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强堡垒。

  特此通告。

  烟台开发区新冠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1年8月8日

初审编辑:周军

责任编辑:徐小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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