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构建以信用监管执法为基础的环境监管新模式

2020-12-18 15:37:4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世羚 见习记者 张艳 通讯员 侯晓彬 烟台报道

  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烟台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在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的前提下,积极拓展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在环评审批、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应用,持续释放环境监管改革红利,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探索施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结合环境风险可控等因素,率先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将17大类44小类行业纳入告知承诺制审批,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卫生等三类建设项目实行豁免项目环评,事后补办手续。审批过程中,及时通过线上线下等途径,主动一次性告知环评审批办理条件、标准、申请材料和需要履行的法律责任。申请人在提出环评审批事项办理申请时,同步提交告知承诺书,承诺接受事中事后监管。申请人在接受因失信受到的惩戒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后,可在1个工作日内获得环评批复。相比以往常规流程,企业节省至少14个工作日时间。疫情发生以来,已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审批86个,有力促进了企业开工复工。

  积极推行环境差异化执法。在充分掌握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环境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一是将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污染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涉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的,环境管理比较规范的100多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除举报投诉核实等情形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检查。二是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充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对50多家重点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对万华工业园这样的涉及放射源监管的生产、建设施工单位,采取视频抽查等方式替代现场检查。三是按照“一厂一策”原则,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清单,对民生保障、外贸出口等纳入保障类清单的行业企业,实行特定豁免,对其他企业,实现分级分类、差异化管控。环境差异化执法实施以来,最大限度压减了现场执法频次,保障了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施工。

  建立健全环境违法容错纠错机制。建立“轻微违法不处罚”清单,将14种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纳入依法不处罚清单。对首次轻微环境违法且立即整改,未造成严重危害的企业免于或从轻处罚,并在第一时间予以指导帮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截至目前,烟台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先后对非主观故意的6起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减免罚款金额60万元,实现了以适度容错空间助企纾困。同时坚持零容忍、无例外、铁腕治污,今年以来,烟台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开展夜查雨查70余次,共建立15起行政处罚案件,处罚金额66.4万元,有力震慑了偷排漏排等主观故意环境违法行为。

  在“后疫情”时期,依托企业环境信用等级,综合运用“承诺办理”“无事不扰”“容错纠错”相结合的分级分类环境监管方式,进一步激发了企业活力,有效提升了环境监管效能,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今年1至11月份,烟台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和空气优良率全面改善,2020年空气质量将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PM2.5在全省162个县市区中持续位列前10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持续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作为工业集聚区,在打好蓝天保卫战中取得了较好成绩。此外,目前烟台开发区无黑臭水体,地表水水质基本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地下水水质总体良好,近岸海域水质持续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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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春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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