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砥砺奋进 看今朝勇立潮头” 烟台开发区检察院迎建院30周年

2020-06-24 16:02:57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姜春媛 通讯员 辛伟伟 烟台报道

  1990年6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全国第一家开发区检察院——烟台开发区检察院成立。30年来,在烟台开发区工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敢为人先、开拓创新,伴随烟台开发区和检察机关改革发展,不断做强做优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服务烟台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全面发展。

  坚持业务立检 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

  三十年来,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不断优化。烟台开发区检察院从初建院时年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 3人,审查起诉2人,到2019年审查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68人,审查起诉616人。三十年间,随着烟台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管辖范围扩大,共审查批捕3405人,审查起诉6252人,2012年以来主要办案数字位居全市前列。在办案实践中,立足开发区是新型工业区、外来人员多的实际,始终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全省较早探索开展了不捕理由说明、捕前听取律师意见、平和司法等工作,多次在全省、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刑事检察部门先后被授予“全省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巾帼建功先进单位”。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落实对公安派出所执法活动、社区矫正常态化监督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要求,刑事诉讼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不断提升,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刑事执行检察不断深化,驻看守所检察室连续两届被高检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办理的多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获奖层次、数量位居全市前列。

  民事和行政检察不断拓展加强。烟台开发区检察院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立足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案源少的实际,坚持围绕服务保障民生主线,积极挖掘案件线索,寻找民行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打造民本检务新品牌。扎实组织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抗诉案件和再审检察建议、执行监督、行政监督等领域工作不断加强。2009年以来,针对部分企业长期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且数额巨大,严重影响公共资金安全运行的情况,与财政局、国土局、农海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在全省率先探索运用民事督促起诉方式追缴有关单位和个人拖欠的国有资产,累计追缴拖欠的国有资产1亿多元。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被授予“全省民行检察工作先进集体”。

  公益诉讼成监督新利器。烟台开发区检察院把公益诉讼作为培育检察工作新动能的重要抓手,坚持以保障民生、维护公益为主线,围绕线索收集研判立体化、案件办理规范化、办案团队专业化,积极构建精准化办案机制,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工作实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领域突出问题,先后办理了全省首例食药领域民事公益诉讼、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国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相关做法被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自觉融入中心 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有力有为

  三十年来,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坚持“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近年来,多次被烟台开发区工委管委授予履行社会责任先进集体。

  始终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烟台开发区检察院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职责,积极参与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严重暴力、多发侵财、毒品犯罪等,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和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加强源头治理,有2件被省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妥善化解群众来信来访。健全完善风险评估、释法说理、检察宣告制度,构建内外联动的预防和化解信访大格局,落实群众信访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答复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信访隐患,连续13年无去省进京涉检信访。

  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取得新成效。烟台开发区检察院把办案作为服务发展的主要形式,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民营经济发展,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活动,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自觉融入自贸试验区、中韩产业园、中日产业园等发展战略,制定落实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选派重点项目特派员、外商投资服务大使,成立涉企犯罪案件专门办案组,依法稳妥处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重大战略实施保驾护航。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双招双引”、动员搬迁等中心工作中,主动发挥作用,累计引进内外资项目25个,高层次人才8人,有力服务了开发区经济发展。建立联系服务企业长效机制。针对烟台开发区企业多、外资企业多的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检察官直接联系服务企业活动,走访联系各类企业220多家,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主动走进企业了解需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保障复工复产贡献检察力量。

  服务保障民生实现新业绩。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认真践行执法为民宗旨,严惩侵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30年来,立查、起诉职务犯罪261人。搭建服务群众平台,常态化开展“五进两服务”和“轮巡问民、服务基层”大走访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院干警每年走访群众1600多户,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帮助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满意度测评位居全区政法部门第一名。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建“检察蓝”志愿服务队,摸排小区居民信息,到主要卡口、居民小区执勤服务,2名干警被表彰为全区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积极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应救即救”“应救尽救”,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20多万元。选派优秀青年干警到村担任第一书记,累计协调争取资金60余万元,帮助硬化道路、通自来水,建设灌溉水井,改善村里生产生活条件,并组织结对帮扶困难群众20多户,受到村民好评。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在全区中小学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和“崇德尚法好少年”评选活动,引导青少年提高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社会反响较好。针对外地涉罪未成年人占比高的实际情况,探索实行异地考察帮教机制,让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回到户籍地接受考察帮教,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又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高检院对这一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坚持改革创新 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

  烟台开发区检察院把握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被省院评为“全省五好检察院”。

  司法责任制改革激发新活力。烟台开发区检察院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司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落实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改革,以员额检察官为主体,设置了16个办案组,进一步配强了办案力量。结合实际,探索构建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科学设置办案组织,建立“集约化”办案机制,实现简案快办、类案专办、辅助事务集约办,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量位居全市前列。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会同政法各部门到先行试点地区考察学习,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协调解决值班律师问题,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适用率达到91%,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89%。

  执法规范化建设显著加强。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坚持由制度到机制再到体系层面的要求,积极推动由不间断的定期监督维护向内化成习惯和行为模式迈进,建立完善执法办案、内部管理制度44项,约9万字,形成了以制度规范为基础、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以信息化为依托的检察管理新模式,执法办案实现了从粗放向精细的转变。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建立落实业务部门自查、案管部门抽查、全院规范执法检查和邀请外部评查“四位一体”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持续改进执法不规范问题;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公开案件信息,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倒逼规范执法。认真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主动引导侦查机关强化证据意识,严格把握退回补充侦查条件,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案—件比达到85.78%,好于全省平均水平,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检务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建成综合性“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案件受理、接待来访、律师阅卷等工作更加规范,便民服务迈上新台阶。高标准建设刑检、未检办案区以及检察宣告、检察听证场所,建成远程接访系统和远程询问系统,全面落实电子卷宗工作,执法办案效率不断提升。研发应用车辆管理、值班管理、办案工作区管理、警务管理信息管理系统,机关管理全面升级。被授予全国“‘双加强,双保障’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坚持以人为本 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

  三十年来,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工作发展的根本,自觉对标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和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持续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为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人才和组织保障。

  政治建检实现新加强。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组织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使全体人员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炼总结的“创新思想政治工作、融合现代管理理念和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三位有机结合,提升党建工作实效的思路和做法,被高检院转发。被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烟台市基层党建先进单位”“烟台开发区先进基层党组织”。

  文化育检成果丰硕。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坚持用先进文化凝聚队伍,引领检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针对不同时期队伍实际和干警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教育引导,使队伍始终保持了风清气正。立足烟台开发区检察院人员构成多元的实际,大力倡导“互相欣赏、互相赞美,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帮助、互相受益”的同事相处关系,营造了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针对市场经济形势下利益诱惑增多、职业倦怠等问题,倡导塑造以“正、静、净”为核心内容的职业检察官性格特征,引导全体检察人员静得下心,耐得住寂寞,专注检察事业,有力保障了队伍专业化建设。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正确看待人员分类管理给队伍带来的影响,探索实行差异化管理方式,经常性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不断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团队价值观,在与团队的共同发展中实现人生价值,使队伍保持了凝聚力和向心力。创作拍摄的《我们,公诉人》荣获全省首届平安山东微视频大赛一等奖。院微信公众号位居全国检察微信区县排行榜前列,被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队伍素能持续提升。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坚持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构成持续优化。截至到目前,共有检察人员53人,其中,大学以上学历的占92% ,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21%。员额检察官16人,占政法专项编制的41%,检察队伍向职业化专业化迈进。注重加强队伍素能培训,针对青年干警占比多的实际,探索实行从新进人员到专业人员再到高端人才的三段式目标培养模式,加快青年干警成长成才步伐。相关经验做法被高检院转发。近些年来,先后有5名干警在省市院业务竞赛中获得“省十佳”称号,30多名干警获得全市检察机关“拔尖人才”“业务能手”称号,获奖层次走在全市基层院前列。

  队伍作风持续转变。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始终把纪律作风建设作为队伍管理的基础,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利用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廉政党课和作风督查,不间断地进行教育提醒,反复引导干警牢固树立自己对自己负责的人生和工作态度,坚守廉洁自律底线。制定相对不起诉案件操作规程,规范完善审查起诉裁量权;建立纪律作风督查、案件质量评查和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制度,加大司法活动监督力度,切实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站在新的起点上,烟台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姜志璞表示,全院上下将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继续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持续做强做优主责主业,推动各项工作全面争先创优,为烟台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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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春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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