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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严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医药报   编辑:   2014-08-05 14:04:00   作者:

原标题 [海南严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

  7月25日,海南省食药监局向社会发布公告,危害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后果特别严重的将会被判处死刑。同时欢迎和鼓励公众拨打12331举报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属实的,将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对于危害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违法犯罪的行为,海南省局明确界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食品中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猪、牛、羊和鸡、鸭、鹅等畜禽肉作为原料,生产加工腌肉、卤肉、烤肉、肉丸、烧鸡、烤鸭等肉类制品;用甲醛、敌敌畏等有害物质,作为防腐防虫剂,生产加工虾仁(皮)、干贝类、鱼干等海干产品;用甲醛浸泡凤爪、牛百叶、鸭肠;用工业松香、沥青脱除鸭毛和猪头毛;在散装劣质油中添加香精冒充优质食用油;采购、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走私冻肉等21种行为。

  海南省局要求,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最严厉处罚”,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惩重罚。该罚款的一律按上限处罚,该吊销许可证的一律吊销许可证,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从速移送司法机关。

初审编辑:胡昌辉
责任编辑:石语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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