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落实不力 福山区10家医疗机构被通报

2022-01-21 08:47:0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慧慧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慧慧 通讯员 武曌 刘俊秀 烟台报道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连日来,福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持续加大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的全方位督查力度,全面查找问题短板,压紧压实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责任,筑牢疫情防控网底。现将2022年第一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通报如下:

  福山区王茂栋口腔诊所:预检分诊人员不在岗,就诊患者未佩戴口罩进入诊所,存在疫情防控隐患,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停业限期整改。

  兴华庄村卫生室:无预检分诊人员,未落实“一看一测一查一问”,医务人员未穿工作服,收治发热患者,接诊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注射四类药品不登记、不扫码上报,存在重大疫情防控隐患,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停业限期整改。未书写输液患者的处方及门诊日志,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立案查处。

  东关村卫生室:无预检分诊人员,医护人员口罩佩戴不规范,中高风险地区不熟知,红黄码人员转诊流程不熟知,医疗废物登记不规范,停业限期整改。

  烟台市福山区福海路社区卫生服务站:预检分诊人员未穿防护服,不熟知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未按规定登记四类药品信息,存在疫情防控隐患,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停业限期整改。

  烟台桂涛骨科医院公司:涉嫌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已立案查处。

  山东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烟台福山南苑街中医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已立案处罚。

  福山区焕春堂诊所:预检分诊人员不在岗,发热患者及红黄码人员处置流程不熟知,中高风险地区不熟知,消毒液配制不规范,存在疫情防控隐患,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停业限期整改。

  贾芳坤中医诊所:预检分诊人员未穿防护服,未按要求规范配制消毒液。存在疫情防控隐患,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停业限期整改。

  烟台德润中医综合有限公司中医诊所:预检分诊人员未穿防护服,医疗机构内未消毒。存在疫情防控隐患,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停业限期整改。

  健林诊所:中高风险地区不熟知,发热患者及红黄码人员处置流程不熟知,存在疫情防控隐患,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停业限期整改。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福山区卫计监督所在此提醒,各医疗机构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松懈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福山区卫计监督所将持续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常态化防控督导,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医疗机构坚决予以查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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