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司法鉴定观摩会议召开 县市区学经验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4-10-30 18:30:00
会议现场
案例分析指导
大众网烟台10月30日讯 (通讯员 丛冰 记者 刘慧慧) 10月30日,烟台市司法鉴定工作现场观摩会在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烟台市精神卫生中心)召开。山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处处长侯黎明、副处长彭加华、烟台市司法局副局长姜洪波、法规教育科科长王成祥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员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
记者了解到,2002年,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成立烟台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多年来一直严格落实司法鉴定程序,严把司法鉴定质量,统一鉴定标准和管理,为各类刑事、民事案件提供准确、公正的法律依据,拥有丰富的司法鉴定经验。为更好地服务社会,对于不方便来所鉴定的案件,司法鉴定所均提供上门服务,2014年已为“老、弱、病、残”当事人提供上门鉴定15人次,并每年对特殊困难家庭实施司法鉴定法律援助50余例,减免鉴定费用达20余万元。
会议中,烟台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通过档案评查、实地参观学习、案例分析指导以及规范化管理工作介绍等方面,全面推广了烟台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的先进经验,为全市司法鉴定工作的标准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现场观摩会的召开,使省厅领导及与会人员对烟台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的建设规模、硬件设备、执业行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及科学规范的运行管理体系都有了深刻的了解,也进一步推动了司法鉴定所的建设和发展,提高了社会知名度和公信力。
责任编辑:石语轩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