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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2分需参加学习教育公告[9月4日]

   2009-09-04 08:11:00

  烟台大众网9月4日讯 (通讯员 袁圣凯 记者 于伟伟) 记者今日从相关部门获悉,烟台市交警支队开展“迅雷”行动以来,对记满12分驾驶证进行了全面清理汇总,并通知驾驶人及时到相关部门处理,截止到目前,本市仍有2858名积分已满12分且未参加教育培训的驾驶人。为加强驾驶人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警支队决定自现在开始至10月31日,在全市开展满12分驾驶人集中清理工作。

    据悉,交警支队已通过邮寄方式向驾驶人发放了满12分学习教育通知书,考虑到部分驾驶员地址有变更,交警支队特在烟台交警网、烟台大众网等媒体发布《关于全市交通违法累积满12分需参加学习教育驾驶人的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内视为送达。请榜上有名的驾驶人于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辖区交警大队违法业务处理室办理学习手续。按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驾驶人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驾驶员可登陆上述网站查看满12分统计表及公告。

    交警提醒,记满12分驾驶即处于非法状态,如继续驾车或发生事故将不受法律保护。即日起,全市各级车驾管、违法业务处理室、事故处理等窗口单位在办理业务时发现驾驶人记分满12分的,将扣留其驾驶证,并发放学习教育通知书。如在路面执勤、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现经公告停止使用后仍上路驾驶的驾驶人,将按照“无证驾驶”予以严惩。

    附件:

    全市交通违法累积满12分需参加学习教育驾驶人的公告

    全市交通违法累积满满12分驾驶人统计表

        

编辑: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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