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房产首页

 

首页 | 新闻 | 烟台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便民 | 女性 | 汽车 | 房产 | 健康 | 人才 | 维权 | 图片 |论坛

您的位置:烟台房产房产新政

地方频施缓兵计 二三线城市限购令"难产"

  2011-09-20

   箭在弦上却引而难发。

  继浙江台州拉开二三线城市限购序幕后,限购名单一直难以“扩容”。 

  “二三线限购城市名单难产,多数地方政府的‘限购令’变为了‘限价令’,住建部也不再具体拟定需要实施限购的城市名单,而改为自行申报,这是为了不伤害当地的土地市场和维持较快经济增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曹建海告诉《华夏时报》记者,限不限购主动权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

  “二三线限购难产,其原因是各地政府年底政绩考核即将到来,加上地方债务到期需要偿还,只有通过对房地产的调控宽松,来盘活土地市场以便获得更多的土地收益,这是当下地方政府的普遍选择。”9月15日,一位山西省住建系统官员私下对记者表示。

  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在2011年夏季达沃斯上表示,他完全赞同房地产的限购措施。“这是防止泡沫扩大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手段,我相信这不会是一个短时期的,这会是一个中长期的措施。”他说。

  “缓兵计”频出

  “限购凸显当下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艰巨。”独立地产评论员顾海波这样告诉本报记者。

  9月13日,浙江省衢州市出台房地产限购政策细则,成为住建部公布新增二三线城市限购标准后的第二个城市。除了台州、衢州外,其余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则以限价等方式规避。

  近日韶关成为又一个加盟“限价令”的城市。从9月18日起,开发商如果存在3种涨价行为,将招致暂缓备案和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处罚。

  “这规避了被纳入限购名单的风险。”9月15日上午,亚太城市发展研究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谢逸枫分析,按照住建部给出二三线城市限购的5项建议标准,韶关理应进行“限购”而非“限价”。 

  事实上,韶关并不是第一个被迫提出“限价”的城市。此前,河北廊坊、秦皇岛以及山东烟台等地也出台了“限价”规定。“尽管各地限价的内容、方式有所不同,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阻挡‘限购令’的执行。”谢逸枫说。

  二三线城市“限价令”的普遍出现,足以彰显地方政府在执行限购政策上的不情愿。多位专家称,这源于住建部的5条限购标准具有一定模糊性,而地方政府顺便以“模糊态度”应对“限购令”。

   地方压力骤增

  “地方政府是否支持限购令,最大压力来源于土地以及房地产业拉动的财政收入。”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称,房价涉及地方政府的经济利益和政绩诉求。

  正如韶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坦言,“如果韶关实行‘限购令’,当地房地产市场将会遭遇重创。”

  与韶关一样,“很多地方从地方利益出发,选择‘限价’的影响较小,因为‘限购’会直接减少成交量,土地就不好卖了。”曹建海说,限购会危及地方财政收入,地方经济“伤不起”。

  北京中原地产三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说,在现有政绩考核模式下,地方领导更注重提高经济增长率。

  “当‘限价’执行不力时,再推出‘限购’也不迟,否则房价过高也会约谈。”在北京出差的某住建厅官员向本报记者坦言。

  事实上,即便“入围”限购名单,也有部分地方在“暗度陈仓”,而此前执行限购政策的一些省会城市,也为自己留下“松绑空间”,像石家庄、贵阳等省会城市,其限购仅限于部分区域。“二三线城市限购很容易流于形式。”多位专家称。

  调控难言放松

  “本轮调控的最大特色之一,是中央政府将调控房价涨幅的决定权下放至地方政府。”中原地产华北区域董事总经理李文杰说。

  鉴于土地市场的快速降温,以及地方财政以及地方融资平台的巨大压力,有接受采访的专家担忧,下半年地方政府可能在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上打折扣。“一线城市是房地产调控重点城市,所以短期内没有松动的可能性,但是二线城市迫切希望取消限购或者限购有所松动。”张大伟说。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如果房价继续下跌,那么这些城市就有了取消限购的理由了。”

  多位专家认为,如果调控半途而废,引发的后果就是更为严重的报复性上涨。“从目前调控进展来看,中央很可能还会进一步施压,督促其他城市严格限购。”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专家预测。

  “目前,调控还不算是最严的政策。”在9月8日的第七届中国地产金融年会上,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表示,政府还将继续实施限购政策。

  “楼市调控的方向是坚定不移的。”与陈淮一样,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近日也概括出“三不”称,调控决心不动摇,政策方向不改变,力度不放松。


 

新华网         

编辑:张鑫         

烟台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烟台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烟台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烟台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烟台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烟台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烟台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烟台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闻搜索

烟台大众网--房产频道

·大户型楼盘面临新的考验

·从新词汇看牟平发展新思维

·房地产的春天还有多远?

·加快空置房消化=标本兼治

·商业房产抄底时机来临?

·房企上市圈资金不准买地

·谁信刚性需求支撑高房价

·此时此刻哪些人最怕跌?

·两会后,楼市走向何方

·"拐点论"下6城市楼市打折

·第一步:准备工作

·第二步:挑选房源

·第三步:市场考察

·市场考察之看广告

·市场考察之看房展

·市场考察之看楼书

·市场考察之看房

·第四步:商家过招

·考察开发商五证

·开发商资格考察

·小产权

·限价商房

·销售许可

·土地使用

·规划许可

·建设许可

·施工许可

·五证二书

·拆迁

·楼花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8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网主办 E-mail : ytnews@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