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经济贸易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蓬莱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烟委[2001]70号),设置蓬莱市经济贸易局。市经济贸易局是负责调节和管理全市近期国民经济运行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将质量管理职能交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将组织协调全市抗灾救灾的职能交给市民政局。
(二)划入的职能
l、制订有关产业政策和调整产业结构、指导企业和商业性金融投资方向的职能。
2、原市建材工业总公司承担的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
3、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
4、原市建设委员会承担的建筑机械行业规划和行业管理职能。
5、市环境保护局承担的制定环保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
1、逐步将指导、调度企业生产经营,转变到加强政策引导、优化经营环境、搞好协调服务上来。
2、不再下达全市经济运行年度调控方案,改为编制经济运行近期调控目标与政策。
3、逐步将企业自营进出口审批制度改为登记备案制。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经济贸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民经济发展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方针、政策;参与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制定及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
(三)组织拟定全市工业、商贸综合性经济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工商企业的法制工作;收集、整理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指导有关部门拟定行业规划;研究制定机械、化工、纺织、轻工、建材、电力、冶金、医药工业的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
(五)研究和规划全市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技改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指导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的项目)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和实施重点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办理企业自营进出口登记备案的有关事宜;管理、协调机电产品进出口及招标工作。
(七)研究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组织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组织调控生产与流通的衔接;组织拟定和协调内外贸政策、进出口政策;指导全市广告业的发展。
(八)负责指导市属工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与指导;研究拟定市属工业企业改革的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发展市属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市属工业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市属企业加强管理、扭亏增效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九)研究拟定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编制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及产学研联合。
(十)研究拟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及环保产业的政策、规章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十一)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措施和有关政策;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行使监察、监督和管理职权;组织、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和协调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和综合治理;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做好有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经济贸易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接待、保密、信息、会议组织安排以及督查和信访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二)政工科
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组织发展、党员、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
(三)经济运行办公室
参与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中短期规划和工业年度计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业经济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搞好产供销衔接,协调工商、工贸关系。组织实施电力、石油、煤碳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
(四)企业管理科
落实上级有关企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监督检查工业企业对国家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企业管理的具体措施,组织企业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抓好工业企业改革工作。
(五)投资与规划科
组织编制企业技术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管理和验收,负责属于技术改造性质的利用外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和转报工作。组织开发新产品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组织新产品鉴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认证工作。
(六)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
负责全市能源节约、综合利用工作。编制节能综合利用方面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考核企业耗能情况;推广节能和综合利用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锅炉管理、设备管理,参与节能项目审查,搞好节能和综合利用技术咨询和情报交流。
(七)招商科
负责本部门招商引资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2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负责文秘、档案、信息、后勤服务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具体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和伤亡事故统计的具体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组织有关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技术推广;负责我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二)监察科:(1)监督检查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三同时”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调查和处理矿山企业相关事故;组织、指导和协调矿山企业相关事故应急求援工作。(2)监督检查工业、商贸等企业和公用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三同时”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事故;组织、协调化学及其他相关事故应急求援工作。(3)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建筑、水利、邮电、林业、军工、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人员编制
市经济贸易局行政编制23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机关编制总额为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