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教育体育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蓬莱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烟委[2001]70号),设置蓬莱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体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教育体育工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镇(街道)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
(四)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拟定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及教育体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收费及其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市级教育体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监测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直属学校、事业单位的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和教育体育系统的专项经费,并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六)规划、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和指导教育体育科研、宣传和教职工的培训工作;指导所属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七)归口管理全市各类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规划、指导继续教育、民办教育、自学考试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建议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
(九)组织承担上级下达的重大科研项目,并协调实施;负责研究、拟定教育体育改革的有关课题,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教研及成果转化工作。
(十)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并管理民间体育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学校电化教育工作。
(十二)协调、监督、指导全市中小学的校舍改造、勤工俭学、企业办学工作,协助审计部门对全市教育体育经费、教育费附加、勤工俭学收入等进行审计;负责编制教育费附加使用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民办学校、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四)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工作。
(十五)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完善体育训练体制,搞好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六)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内外重大体育竞赛;制定全市性体育竞赛计划,管理、指导全市体育竞赛工作。
(十七)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培育和开发体育市场,指导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和经营活动,归口管理体育市场。
(十八)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体育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宣传、保密、保卫、督办、计划生育、会议组织及后期服务工作;负责政策调研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全市教职工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研究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中小学师资和校(园)长培训工作,拟定中小学师资学历达标和继续教育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有关学校的设置、撤销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
(三)财务审计科
参与制订多渠道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投资、教育体育经费管理和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监测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管理局直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教育事业费、专项经费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市教育财务内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校办企业审计调查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和学校预算内、外财务收支、校办企业经济效益、基本建设项目决算、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及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四)基础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重点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指导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及教学改革,拟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教材建设及高中毕业会考的政策规定;参与中小学师资和校(园)长队伍的建设与培训工作;管理、指导全市特殊教育工作;管理全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拟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与学生体育竞赛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规划、指导有关的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拟定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制订全市普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的招生建议计划;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统筹管理并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评估标准以及指导性教学文件;规划、协调并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参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设置、撤销与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专业设置和学籍管理;参与研究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
(六)体育教育科
组织指导所属各类学校和单位的体育工作;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完善体育训练体制,搞好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内外重大体育竞赛;制定全市性体育竞赛计划,管理、指导全市体育竞赛工作;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工作。
(七)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督导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对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提出表彰、奖励或批评、处罚的建议,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组织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
三、人员编制
市教育体育局行政编制17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机关编制总额为1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主任督学1名(由市教育体育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督学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