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交通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蓬莱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烟委[2001]70号),设置蓬莱市交通局。市交通局是主管全市交通行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转变的职能
(一)将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投标、投资控制等交由项目法人负责。
(二)不再直接管理直属企业的经营活动,按照国家和省、烟台市有关规定,由企业自主经营。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交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全市交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国家、省、烟台市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及我市国民经济宏观布局,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综合分析、预测交通行业经济运行情况;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四)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制定市场规划,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五)组织实施交通工程建设;负责交通基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
(六)负责全市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产权,负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的管理。
(七)组织协调公路、水路的联合运输,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军事运输。
(八)负责道路营业性运输场站建设及信息系统的规划和管理;负责道路客运、货运、联运、集装箱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与道路运输相关的机动车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城乡客货运输的管理、监督、协调工作;负责交通稽查及管理工作;承担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九)负责制订全市港口布局规划;负责港口、专业码头、滩涂站点、水路客货运输(含旅游客运)、运输船舶维修、搬运装卸、水路运输服务业的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市各项交通规费的征稽和管理;负责全市有关交通规费和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负责全市运政、航政、路政和交通规费征收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公共客运的规划、布局、协调和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对外合资与交流等工作,管理涉外运输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五)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市老旧汽车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道路水路(港、站、路、客运线路)运输市场治安秩序、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公路、水路运输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行政、文秘、信息、调研、督查、保密、档案、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访工作;负责技术职称的培训、考核、评聘、晋升工作;研究拟定交通行业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行业教育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研究拟定交通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交通规费征收政策、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管理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负责交通规费票据(证)的管理工作,对全市交通规费征收、管理、使用和交通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四)规划基建科
负责交通行业发展战略研究,组织制定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划、计划和立项审查、申报工作,组织协调实施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县乡公路的统筹规划、工程养护、路政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交通建设市场;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工作。
组织编制联合运输计划,协调解决运输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联运、重要物资和商品的紧急调运、集装箱运输及港口、车站货物集散、疏送工作;负责全市自备车辆的统筹协调工作。承担市老旧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制定全市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科研项目攻关、科技交流、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科普教育工作;组织协调交通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工作。
(五)公安科
负责道路水路(港、站、路)运输市场治安秩序、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制定交通行业规章政策,监督管理交通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行政复议、应诉、听证等工作;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负责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工作;负责道路、水路营运机动车(船)驾驶员、乘务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六)交通战备办公室
拟定全市有关国防交通工作规定,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制定国防交通保障计划;负责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组织协调市内军事行动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七)招商科
负责本部门招商引资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交通局行政编制14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机关编制总额为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