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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市农业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蓬莱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烟委[2001]70号),设置蓬莱市农业局。市农业局是主管全市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农村环境保护的职能交给市环境保护局。

   (二)转变的职能

    加强农业产业政策研究;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强化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和农业质量标准管理工作;将农业技术推广、农技人员及农民培训等职能交给有关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农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烟台市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和措施;组织拟定种植业、畜牧业、农机管理、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农村奔小康、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拟定农业产业政策,指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拟定有关农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政策,研究提出大宗农畜产品流通和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四)研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政策,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五)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协调全市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负责掌握了解及时汇报农业灾情。

    (六)贯彻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村节能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七)研究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农业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国内外高新技术、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方面的国家、省、烟台市行业标准,组织协调农业环境监测和农畜产品、农牧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种子、农药、兽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工作;组织指导市内动物、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名牌产品认定、申报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认定及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烟台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规章制度;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国家、省、烟台市立项的年度开发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考察评估、计划编报、立项审查、工程监督、竣工验收和运行管护。

    (九)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研究提出农业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发展创汇农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引导农业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所属企业的改革与经营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民体育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畜牧兽医、饲料和农业机械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拟定机关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机要文件运转及局机关有关文件的打印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工作及《大事记》的记录;搞好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车辆管理调度及水、电、暖的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值班安排及内部保卫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搞好信访接待和案件处理工作;负责结婚登记审查、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政治思想工作;承办农业局系统党务工作,协助党委和领导抓好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班子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培训及新党员的发展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的奖惩、任免、考核、培训和人才流动调配工作;负责农业局系统的劳动工资调整、职工抚恤及有关福利等工作;负责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和农民职称的推荐评定工作,指导局属单位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企业单位出国人员的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的记录及归档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法规和预算计划,管好各项事业经费。做好预算内外资金的记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对所属会计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进行技术指导与服务,并对其经济活动依法进行审查、监督;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的发放;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劳动保险登记、审核及医疗保险的有关工作;参与农业局系统建设项目和科技项目的论证、考查、申报和本系统经济发展计划的拟定;负责农业法律、法规、条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普法宣传教育;负责农业局系统有关的统计报表工作。

    (四)产业化经营与市场信息科

    组织拟定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负责产业化情况的调度,指导农产品加工和龙头企业发展;负责各类农业商品基地建设和有关开发项目的组织实施;提出全市菜蓝子工程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菜蓝工程的建设工作;指导农业信息网络建设,预测并发布主管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等农村经济信息;监督执行农业方面的国家和省市行业标准;组织指导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检验和登记管理;组织指导对农业名牌产品认定工作;组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的开发和认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农业抗灾、救灾及安全生产工作;搞好农业局系统信息及新闻报道工作。

    (五)生产指导与科技教育科

    研究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拟定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搞好政策性调查研究及农业局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协助领导抓好种植业、果蔬业等生产指导工作;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的计划安排、申报、审核及日常管理工作;协助有关单位搞好国内外农业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参与做好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等工作;拟定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的发展计划;做好农业培训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拟定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招商科

    负责本部门招商引资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农业局行政编制16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机关编制总额为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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