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烟台3月13日讯 (通讯员 林吉杰 记者 张雪松) 6月上旬,在南京工作的李先生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历时4个月的身份证特快丢失纠纷在芝罘区12315的调解下得到满意解决,责任方芝罘区某快递公司现场赔付李先生1560元。
户籍在芝罘区的李先生目前就职于南京市某单位。2009年11月28日,李先生在芝罘区辖区派出所办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由芝罘区某快递公司承担身份证的特快专递业务,收件地址为李先生的户籍所在地,收件人为李先生的亲属柏某。按常规,两个月内,快递公司就应将身份证特快送达收件人。2010年2月中旬,迟迟未收到身份证的李先生从南京驱车回烟台,持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到快递公司查询身份证,得到的答复是正在投递过程中。3月中旬和5月26日,李先生多次乘车回烟台向快递公司索要身份证,得到的答复是李先生的身份证特快在投递过程中不慎遗失,快递公司愿意赔付李先生办证费60元。
“为了这张身份证,我三次乘车往返南京和烟台,60元就将我打发了?”听到这个结果,李先生十分气愤,要求快递公司赔偿他3次往返南京到烟台的车费、误工费,外加办证费、快递费,合计2000元,遭到快递公司的拒绝。后又数次交涉未果,李先生只好求助12315。
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且经过双方当事人沟通后,6月5日,芝罘区工商分局12315工作人员在快递公司营业部办公室主持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努力,最终达成协议:由快递公司一次性赔付李先生各项费用1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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