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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法律法规11月实施 上海重庆等新规介绍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编辑:   2013-11-01 07:33:00

  《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将施行

  保护农村土地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7月25日,备受关注的《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获得通过。这部历经四审通过的重要地方法规,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保护农村土地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哪些人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条例规定,农村土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发包时,以下人员享有土地承包权:原始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一直未迁出,且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或者其直系后代;因结婚、离婚由农村居民户籍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及子女,以及因合法收养关系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根据国家移民政策,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现役义务兵、初级士官、户籍迁出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服刑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落户的军队退役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刑满释放或者解除劳教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有权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人员。【详细】

  《河北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

  为维护企业权益、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河北省政府审议通过了《河北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据了解,该规定将于2013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凡依法设立的、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均受《河北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的保护。

  《河北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共5章38条,主要包括保护措施、服务救济、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全方位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记者浏览了全部38条内容后发现,仅在第一章第五条中规定了企业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没有为行政机关设置任何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详细】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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