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萧山18年前“劫杀”被宣判无罪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 2013-07-02 15:56:00
原标题:浙江萧山18年前“劫杀”出租司机5青年被宣判无罪 赵小燕
中新网杭州7月2日电(记者 赵小燕)2日上午,浙江杭州萧山陈建阳等5青年18年前劫杀两司机案在浙江高院再审开庭。陈建阳等5人被当庭宣判无罪。
1995年3月20日和8月12日,在杭州萧山农垦一场16队四号桥南的机耕路、坎山镇青风加油站东侧路段,分别发生抢劫出租车司机并致出租车司机死亡的事件。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是萧山籍男青年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所为。陈建阳、田伟冬还于1995年9月2日盗窃价值1600余元的财物。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陈建阳、田伟冬犯抢劫罪、盗窃罪,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犯抢劫罪,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97年7月1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以抢劫罪判处陈建阳、田伟冬死刑,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两罪并罚执行死刑;以抢劫罪分别判处王建平死刑,朱又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抢劫罪判处田孝平无期徒刑。
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朱又平不服原判提出上诉,田孝平未提出上诉。1997年12月2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三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核准朱又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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