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4-04-11 09:39:00
烟台市卫生监督所组建于2006年12月,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是市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使卫生监督职能的具体执行机构。烟台市卫生监督所经市编委核定批准,编制数为59人,现在在编人员53人,内设1个综合科室和7个业务科室。
烟台市卫生监督所承担的卫生监督执法任务主要包括:组织实施市卫生行政部门制订的卫生监督计划、规划;依据国家和地方卫生法律、法规和全市卫生防病、卫生监督工作规划、计划,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医疗机构职业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船舶卫生、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医疗执业活动等方面进行卫生监管;承担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菌(毒)种管理情况、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放射诊疗卫生行政许可;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违法执业的调查处理以及行政处罚;开展卫生法制宣传和培训,做好卫生监督员的管理和考核、卫生监督信息、资料的汇总分析和报告;对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等。
多年来,烟台市卫生监督所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让人民满意为目标,以“服务经济、保障健康”为宗旨,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核心理念,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打造了一支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综合卫生行政执法队伍,在全市树立了卫生执法的品牌和形象。深入开展公共卫生领域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卫生监督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了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医政监督等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实施了医疗市场规范、职业卫生推进、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三项工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卫生问题,社会满意度逐年上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出色完成抗震救灾,奥运会、海阳亚沙会、十一届全运会、国际葡萄酒节、省运会、第三届亚沙会等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援疆建设、党员“双管双责”等工作。卫生监督各项工作考核在全省名列前茅,多次受到上级各部门的表彰。
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抗震救灾工人先锋号、山东省奥运卫生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卫生系统第十一届全运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亚沙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卫生系统文明窗口、全省学校卫生执法工作先进集体、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先进市、职业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烟台市文明单位、烟台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基层党组织、人民满意卫生服务窗口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刘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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