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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乐评”也不能任性

来源:中国文化报   编辑:张佳林   2015-07-05 15:33:00   作者:张佳林

  之前,平面媒体的评论版面特别欢迎“争鸣”式的稿件,也就是两位或多位评论人针对同一事件发表不同观点的评论,如果被评论者本人也能参与到争论当中最好,观点越相悖越好。这种文明的争执对于学术问题的深入钻研和刊物的销量都非常有益。

  自从互联网BBS论坛出现以来,这种多方的争论找到了更有效率的平台。在BBS论坛上,通过发帖、跟帖,观点发布的速度是以秒来计算的,几乎可以以对话的速度进行。一个帖子一夜之间“盖楼”上千层司空见惯。交流效率极大提升的同时,评论的监管也几乎难以察觉:没有报社、出版社编辑的甄别,网上论坛上的评论只要不涉嫌违法和有悖公德,通常都可以任意自由发表。

  音乐评论在20世纪前是一种极小范围内的知识分子的活动,因为在电气化时代前,能够有条件经常听音乐的人就不多,这其中具备足够聆听经验和辨析能力的人则更少,之后能够有兴趣和渠道将自己的评论文章在当时为数不多的平面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人更是凤毛麟角。因此,在20世纪前,音乐评论人绝大多数由作曲家、演奏家兼任。当时为数不多的非专业音乐工作者身份的音乐相关文字撰稿人,则都是顶级的学者,多为哲学家和文学家。

  20世纪中叶,唱片作为大众商品普及之后,听音乐不再是奢侈活动,能够参与音乐讨论和评论的人群迅速扩大,而报社、出版社由学者组成的编辑部成为乐评发表的门槛和筛子。因此,当网络论坛和自媒体盛行之后,门槛和过滤没有了,音乐评论迅速“大众化”顺理成章,却也令许多人措手不及。网络民间媒体和传统官方媒体相比,虽然在“权威性”上没有可比性,但在影响力方面有时却更胜一筹。特别是在民间层面,现今大多数在校学生是没有看报纸、读学术刊物的习惯的,他们的信息来源和观点交流几乎全部来自于互联网。在论坛上,资深ID或微博、微信上粉丝量过万的用户发表的评论或观点,其影响力或许在官方层面毫无感知,但在民间,特别是学生群体中的被阅读量和影响力,有时会超过“权威媒体”,甚至引发现象级的轰动。而现在的学生群体,正是未来学术界的后备人才库,现今互联网“乐评”的形态和观点,在未来势必会潜移默化地影响音乐学术界的思维及表述方式。

  由于互联网论坛和自媒体高度的言论自由和可匿名发布的特性,决定了其相比起传统乐评各有利弊。网络乐评由于可以“不计后果”,其可以做到最大程度的真诚和由衷。网络乐评还可以不受篇幅、文体方面的限制,长则万言,短则百字,以通俗或个性化的方式表达观点,畅所欲言。它还可以便捷地利用互联网的各种资源,通过图片、视频、网页链接等手段,更直观高效地带给读者更多信息。但也正是因为“不计后果”和可匿名的特性,网络乐评也可以成为恶意攻击音乐家和音乐作品的利器,很多网评只“评”不“论”,只有结论和观点,没有阐述和论证,甚至使用流氓文体,侮辱谩骂被评论对象。

  由于网络论坛和自媒体是开放式平台,对注册用户的资质几乎没有限制性门槛,任何人都可以发表评论,因此,有价值的内容当然是少数。而且网络古典音乐评论正在向低龄化、非专业化演进。若要求那些没有受过专业音乐教育、现场音乐会也没听过几场,只是下载了许多唱片“资源”的高中生、刚进校的大学生们做到理性严谨、视野开阔、逻辑缜密,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互联网上的古典音乐评论,经常沦落到某位音乐家的“粉”与“黑”群落之间对骂互殴的无聊境地。对一些明星级大师的贬低,如海菲茨、奥伊斯特拉赫、鲁宾什坦、霍鲁维茨、卡拉扬、帕瓦罗蒂等,其中就有低龄乐迷青春期叛逆心理的诱因。这些大师往往是他们尚不具备选择能力时被推荐甚至灌输的唱片版本,等到自己初具判断能力,证明自己成长的最佳方式就是颠覆批判这些“大俗”。我也曾听过一些被乐迷称为“车祸现场”的音乐会实况私人录音,觉得没有网友们说的那么不堪,小错是有,但远没到翻车的程度,整体良好。这其中有用唱片的标准要求现场的习惯,还有业余爱乐者发现名家纰漏之后获得成就感的狂喜,以及我国民间文化传统中爱看热闹、喜围观的聚众狂欢心态。

  无论利弊,互联网新媒体乐评的时代已经来了。传统学者们可以无视那些或许只有几百字“肤浅”“荒谬”的帖子,甚至说“那根本就不能叫乐评”,但事实是这些文字在议论音乐,而且被很多人看了。所以无论它们叫不叫“乐评”,对我们未来的音乐生活必定有所影响,无法回避。就像爷爷奶奶们对“洋快餐”不屑一顾,而年轻人和小朋友抱着“垃圾食品”却把米饭炒菜炸酱面推到一边。对此大家可以忧心忡忡,但这就是我们未来的生活方式,而且到时候不一定就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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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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