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课堂怎样实现“美育”
来源:音乐周报 编辑:乐音 2014-11-16 10:36:00
10月23日、24日在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主办的2014北京“音乐教育国际论坛”上,一位来自教学一线的我国音乐教师听完德国专家所做的报告后提问:在中国音乐教育中,审美教育是很重要的核心内容,而在报告中感觉德国教育体系更注重音乐是否能让孩子快乐。德国专家回答,他们的目标确实是为了让孩子在课程中获得快乐。这位教师的提问与得到回答后仍略带疑惑的神情,或许代表了目前国内许多一线教师心中疑问:音乐课堂,“审美”与“愉悦”是不可兼得还是可以统一?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如何化抽象为具体?
“审美”与“愉悦”实为一体
当天这位回答问题的德国专家认为,或许是不同的文化背景造就了对“美”的不同理解、对“审美”的不同定义。论坛主持人、德国汉堡音乐与戏剧大学教授陈晓勇也根据自己对德国文化的了解提出见解:德国把音乐学习作为国民素质的一项内容,同时结合历史、文化等许多学科的学习,他们把对音乐的审美,已经融入文化内涵的学习掌握之中。而在具体课堂中,他们之所以更重视“Make Fun”,因为他们认为,愉悦感、享受感是音乐美很重要的一部分。这也是德国不仅有数量极多的优秀乐团和音乐家,还有着具有较高观赏水平的观众群的重要原因。
广州教育局教学研究室音乐教研员朱则平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我国确实有注重艺术审美教育的传统,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就曾呼吁“以美育替代宗教”。朱则平认为,音乐美与音乐带给人的愉悦感,其实是一体不可分的,比如古代著名的“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孔子闻韶乐“三月不知肉味”的典故,都是音乐美让人产生愉悦感的例子。在他总结的“四元教学法”中,愉悦性包含在音乐课堂的审美教育中,愉悦的“教与学”本身就是一个审美贯穿的过程,让学生学习到美的音乐、美的声音的同时,体会到美好的情感体验,对音乐美的追求影响到他们对社会中行为美的追求,这就是审美教育的核心所在。
审美须实践,但不流于形式
在教育论坛中,针对音乐教师对于审美教育在音乐课中如何具体操作的问题,中央音乐学院教授宋瑾提出,音乐狭义的审美就是“听赏”,目前音乐课“听赏”实践中会有几种情况:一是“对号入座”,比如给孩子们听《龟兔赛跑》的音乐,老师会告诉孩子——刚开始的音乐代表的是早晨,长笛代表小鸟在歌唱,竖琴是流水,灵活的单簧管代表的是兔子,赛跑开始是什么音乐,兔子睡着是什么音乐……孩子们把音乐“对号入座”,考试时老师把顺序对调一下,学生一听这个地方是小鸟,这个地方是兔子睡着,全对是一百分。实际上音乐对孩子来说究竟是什么感受外人是不可知的。或许有人会批评第一种模式是以音乐以外的东西引导学生,没有针对音乐,于是第二种模式就出现了:老师在黑板上画一个结构图,让学生听的时候拿一个激光笔,“听到第一个部分是引子,这是第一主题,这是连接部,这个是第二主题……”只要学生能够按照这个结构听音乐那就他认为教学目的达到了,这其实是一种“按图索骥”。宋瑾认为,这两种模式都还只是停留在认知阶段,而不一定到达审美。他觉得满足三个条件才是进入审美:首先是很想听,不只是出于学习或分析的目的;第二是每个人的审美趣味和能力不一样,要选择适合其音乐对象;第三是真正进入倾听过程。目前难度主要是第二阶段,音乐课是在固定的时间听固定的一个曲目,会出现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的情况,这个时候就很难说音乐是在审美。宋瑾提议可以运用曲库的方法,在每次课中让学生接触某种类型的音乐,提供稍多一些曲目,让学生选择自己相对喜欢的一首,这样既可达到教学目标也可以照顾到个人的审美趣味,
朱则平作为音乐学科教研员每次到学校去听课,都对老师提出要求:一节有美感的音乐课,是既具有形式美、也要具有内涵美——即具有审美情感教育的内涵。在他的“四元教学法”中,强调审美教育与良好的知识技能与教学是不可分的,比如他提议的“趣味发声法”,就提议用趣味方式让孩子们从如何发出美好声音的具体技巧上体会声音美。朱则平强调,寓教于乐是将审美教育贯穿教学过程很好的方式,但不能“为了趣味而趣味”,现在有些音乐课就出现了“形式热闹,内涵空洞”的现象,光追求快乐但不要求美的内涵,这样就偏离了审美实践的意义,愉悦性与审美性应是音乐教育的一对统一体。 (陈茴茴)
链接 :“音乐教育国际论坛”搭建中外音乐教育交流平台
10月23日至24日,由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主办的2014北京“音乐教育国际论坛”在首都师大国际文化大厦举行。此次会议包括美国、德国以及中国四十多所高等院校从事音乐教育研究的专家与学者对中外音乐教育的相关议题进行了讨论。
论坛分为“中国专家主题发言”、“美国专家主题发言”和“德国专家主题发言”三个单元。在“中国专家主题发言”部分,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院长高建进教授、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王耀华教授以及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周世斌教授分别做了专题报告。
王耀华教授的主题发言是《学校音乐教育中的民族音乐传承》,他认为,学校音乐教育中传承民族音乐应从音与形、表情、意蕴与神韵三个方面进行,指出传承民族音乐应从进入、深入、融入、超越四个阶段对中国传统音乐进行学习。
高建进教授做了《让音乐属于每一个中国人》的主题发言,为了实现“让音乐属于每一个中国人”的理想,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经过十多年的探索,集国际三大音乐教育体系于一体,结合我国音乐和音乐教育发展状况,逐步形成了为我所用的“中国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周世斌教授的主题发言《本世纪中国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回顾、反思与创新探索》从四个方面进行了研究。
在“外国专家主题发言”单元,来自美国和德国的五位专家做了专题报告。伊利诺伊大学音乐教育的荣誉教授珍妮特-雷维尔-巴雷特做了关于《音乐课标的当代指南》的专题报告,指出音乐课标是学生体验满意和多维的音乐生活的媒介;回顾了杜威在中国两年(1919-1921)的课程及教育,并对当代音乐教育发展进行了思考。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音乐教育教授陈莉莉的《儿童音乐和创造思维教育》进行了深入研究,指出儿童自出生就具备音乐能力,每个儿童都应有机会接触并享受音乐。美国东华盛顿大学音乐系主任茜拉-伍德沃德博士的《音乐的交流特质:文化传承的早期习得》报告,指出音乐体验的交流特质在于音乐意义随着音乐的展开而实现,研究中有大量关于儿童早期音乐体验的重要成果,为音乐教育研究者提供了重要的思路。
来自德国汉堡音乐与戏剧大学的勋海尔教授做了《多种族群体的音乐实践》的报告,他对德国音乐教育的历史作了介绍,并阐述了不同种族的人进行音乐活动的实践情况等。克劳迪亚-切拉绍维兹博士在《德国学校音乐教育现状-模式-展望》的报告中,介绍了德国学校音乐教育的现状,并对音乐教学中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分析。 (高洁)
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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