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顿创作《伦敦交响曲》的幕后故事
来源: 编辑:乐音 2014-04-13 15:14:00
作品简介
1790年,海顿的旧主尼古劳斯亲王去世。取而代之的新亲王安东虽然对海顿十分尊敬,但却义无反顾地解散了宫廷乐团,这让空有乐长头衔的作曲家感到十分遗憾,因此便离开了工作多年的艾斯特哈萨,到了维也纳。在机缘巧合下,海顿认识了来自伦敦的音乐会经纪人所罗门,后者盛情要求海顿去英国寻求新的发展。曾经是一位小提琴演奏家的所罗门拥有自己的乐团并亲自担任首席,他计划和作曲家一起合作定期开办音乐会,由海顿负责创作和指挥。双方一拍即合,由此诞生了著名“伦敦交响曲”,也称为“所罗门交响曲”。
创作背景
1790年年底,年近花甲的海顿和所罗门启程前往英国,这是作曲家第一次远离自己的祖国。1791年元旦后他们到达了伦敦。事实上当时海顿在欧洲已经具有相当的知名度,所以这位著名作曲家的到来给当地带来了轰动效应!海顿在这里也体验到了与自己担任宫廷乐长时期完全不同的工作氛围。他面对的不再是少数皇亲和贵族,而是大批大批慕名而来的音乐会听众;同时,所罗门的管弦乐团规模也要比在原先在艾斯特哈萨时的宫廷乐队大得多;另外伦敦庞大的音乐评价舆论在当时的欧洲也是独一无二的;所有这些都让海顿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然而他最终取得了成功,因为在这里海顿不再有创作上的过多约束和限制,能够尽情地发挥自己的音乐理念,抒发自己的感情。在伦敦前后数年,海顿总共创作了12首大型交响曲,这也是其音乐生涯中最后的交响曲作品,堪称巅峰之作。
创作历程
首先问世的是第96交响曲,这部作品在1791年3月11日在汉诺维广场音乐厅首演,这也是海顿和所罗门合作的第一场音乐会。演出获得了极大的成功,无论是现场的气氛还是报界的评论都一致叫好。这给了海顿极大的信心,新作接连不断地问世,第95交响曲很快就创作完成。这部作品和先前创作完成的第96号,便成为作曲家在英国第一个演出季最常演的两首作品。1791年的夏天,海顿在哈德福夏郡的乡间小住了两个月,这里宜人的气候以及典雅的景致让海顿感觉心情恬静而平和,在这里作曲家写下了两部新作——第93和第94号交响曲,同其写成的还有第98号。第93号在1792年新演出季上最先精彩亮相,这部出色的作品让著名的《泰晤士报》也为之动容,刊登了一篇褒奖有加的赞赏评论。实际上,这时候的伦敦舆论界已经完全被海顿的音乐才华所折服,每一场音乐会所能带来的都只会是热情洋溢的表扬与赞美。整个1792年的演出季,以第97号交响曲作为尾声,圆满结束。回顾一下,在这两年间海顿总共创作并演出了六首新交响曲(No.93-No.98),这便是第一套“伦敦交响曲”。
两个成功的演出季让海顿收益颇丰,知名度也节节攀升,真可谓“名利双收”。在这里富裕的生活以及舒畅的心情,让他曾下定决心永久性地在英国定居下来。但在自己的祖国奥地利还有许多等待解决的事务,所以海顿在1792年7月音乐季结束之后返回了维也纳。然而回到奥地利之后的海顿却感到了不快,这里与伦敦喧闹生活的强烈反差让他觉得不自在,因此作曲家会不时怀念起在英国的快乐经历。终于在1794年1月,他再次前往英国访问。对于他的重新回归,英国人自然是万分欣喜。但海顿却并没有在伦敦定居,甚至停留很长时间,原因自然是多种多样的,说法不一。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海顿为伦敦带来了第二套新创作的交响曲——No.99-No.104。此番抵达伦敦时,海顿已经完成了第99号交响曲,第101号以及第100号也在此后不久宣告完成。这三部作品分别在1794年2月10日、3月3日以及3月31日在伦敦首演。其中第100号交响曲《军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轰动效应。
1795年年初,经纪人所罗门组织了一系列歌剧音乐会,但由于歌唱家们无法来伦敦客串,所以不得不换成由大型管弦乐团来替代演出。一向和海顿关系密切且合作默契的所罗门邀请海顿为这几场音乐会创作新的交响曲。作曲家自然欣然应允,写下了第103以及104号两部新作品,加上前一年完成的第102号,这三部交响曲构成了一个整体。而这也成为了海顿一生中写下的最后三部交响曲。1795年8月,海顿离开了伦敦、离开了英国,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虽然作曲家直到1809年方才逝世,但从1795年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写过任何一部交响曲……
责任编辑:刘鲁民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