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合唱节”的通知
来源:中国合唱协会 编辑:乐音 2017-03-02 15:30:00
中国合唱节的举行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至今已30多年,它已成为全国合唱事业发展的写照。30年前,群众歌咏、合唱事业亟待振兴。曾经历过抗日救亡歌咏运动的时任文化部长周巍峙、中国音协主席李焕之、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李凌等同志,深感要改变当时的现状,必须开展群众歌咏、举办合唱活动以振兴合唱事业。经向合唱界严良堃、秋里等指挥家了解情况,决定以举行合唱节的方式来促进群众歌咏活动,提高人们文化素质、推动合唱事业的发展 。
目前中国合唱节已成为了全国性的合唱盛会,并在中国合唱事业的发展和振兴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经中国合唱协会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17年10月在宁波市江北区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合唱节,旨在通过合唱节的举办推动东部地区及全国合唱艺术的发展与提高,更好地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唱响中国梦做出新的贡献。
第十四届中国合唱节赛事活动安排细则及日程
一、活动名称:第十四届中国合唱节
二、时 间:2017年10月25日—31日
三、地 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四、主 办:
中国合唱协会
宁波市文广新局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承 办:
江北区文广新局
宁波市文化馆
执行承办:
宁波音乐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江北区文化馆
五、活动内容
1、第十四届中国合唱节开幕式(举办专场音乐会);
2、第十四届中国合唱节闭幕式颁奖优秀合唱团展演音乐会;
3、合唱节期间举办2天公益大师班:指挥大师班、视唱练耳大师班;
4、合唱节期间举办5场合唱比赛;
5、合唱节期间举办中国合唱协会常务理事会;
6、专家、评委交流座谈会;(论坛)
7、合唱团进基层展演;
8、本届合唱节将采取比赛和展演两种形式,由合唱团自己选择并在报名表上注明。
六、合唱比赛组别(不含老年组)
混声合唱、男声合唱、女声合唱、 青少组合唱
流行合唱、声乐组合(阿卡贝拉)、小合唱、重唱
七、合唱团人数(超出规定人数适当扣分)
混声合唱25—60人(含指挥、钢琴伴奏)
男声合唱25—60人(含指挥、钢琴伴奏)
女声合唱25—60人(含指挥、钢琴伴奏)
青少组合唱25—60人(含指挥、钢琴伴奏)
流行合唱18—32人(含指挥、伴奏)
声乐组合(阿卡贝拉) 4—12人(不含指挥 伴奏)
小合唱:8人—14人(不含指挥 伴奏)
重唱:2—8人(不含指挥 伴奏)
八、伴奏形式:钢琴 特色乐器(五件以下);
1、混声合唱、男声合唱、女声合唱、青少组合唱、流行合唱不得使用伴奏带及电声;
2、声乐组合、小合唱、重唱可使用电声设备;
九、曲目要求:
合唱团(各组别)参赛、展演演唱二首合唱作品,演唱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必唱一首无伴奏合唱作品(中外、年代不限)。演唱曲目版权问题由各合唱团与词曲作者及合唱改编者解决,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奖项设置:
本届合唱节将按各组别分设:金、银、铜奖若干及优秀奖;设优秀合唱新作品奖(2015年——2017年创作改编的合唱作品,提供正式曲谱7份及作者创作改编背景,同时提交词曲作者和合唱改编者的授权书)、优秀指挥奖、优秀钢琴伴奏奖、组织奖、纪念奖等。
十一、评分规则
1、基础能力:音准(横向、纵向)节奏、节拍、速度、力度,各种表情记号的准确度;
2、声音技巧:音色美感、发声、用声能力、声部统一、声部间的平衡、整体的和谐度;
3、艺术表现:音乐表现的结构感,韵律、分寸、整体的完整性和感染力。
以上三项内容表现的完美程度,决定每参赛合唱团所取得的分数;本次比赛采取分项打分,以增强评分的科学性与准确性;三项评分以30分为满分。
参加展演合唱团不参加评分,由评委专家点评,颁发纪念奖。
十二、评委会组成:由全国合唱界专家组成。
十三、报名办法:
自接到通知至2017年9月30日止
提交资料到中国合唱协会邮箱:cca135@sina.com
资料内容包括:合唱团简介(200字内)合唱团照片、团长照片、指挥照片、钢琴伴奏姓名、参赛曲目和词曲、合唱改编作者、合唱团近期演唱视频资料。报名费500元/团。名额数量有限,以报名费缴纳时间排序,额满为止。
十四、报名地址:中国合唱协会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甲55号
邮编:100010
电话:010-64276240 010-64289973
邮箱:cca135@sina.com
联系人:马伟营 刘燕
注:
1、有关合唱节期间广场展演、进社区合唱活动可将根据主办地区特点、环境和需要在以上日程各合唱团不比赛期间的白天或晚上酌情安排;
2、活动具体日程安排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3、活动接待相关细则及接待标准请留意补充通知。
中国合唱协会
2017年2月16日
责任编辑:刘鲁民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