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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吟飞杯首届全国电子键盘展演比赛章程

来源:中国音协网   编辑:乐音   2015-02-07 15:34:00   作者:乐音

  中国音乐“小金钟”奖——吟飞杯首届全国电子键盘展演比赛的设立,旨在促进我国电子键盘音乐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普及电子键盘音乐教育,为广大优秀的专业、业余选手提供一个音乐交流和展示的平台,为我国电子键盘演奏、创作领域选拔一批优秀的后备人才。

  赛事安排

  “专业组”:电子管风琴独奏。

  参赛选手为全国九大音乐学院、综合大学和师范院校的艺术音乐院系及中国音协电子键盘学会推选的15--35周岁(1980年8月1日后至2000年8月1日前出生)中国(含港、澳、台地区)电子管风琴演奏者。

  “青少年组”:单排键电子琴独奏、重奏与电子管风琴独奏。

  参赛选手为全国各省市音协选拔报送的 的15周岁以下 (2000年8月1日后出生)中国(含港、澳、台地区)电子键盘演奏者。

  比赛日期

  初赛(差额复审):通过直接报送和录像带选拔进行,截止2015年5月30日。

  复赛与决赛:拟于2015年8月5日至15日期间在江苏省常州市举行。

  “专业组”比赛章程

  比赛项目:电子管风琴独奏

  比赛曲目要求:

  1、复赛(共两首,10-15分钟)

  ①管弦音乐作品一首。

  ②流行音乐作品一首。

  2、决赛

  ①自编曲一首(6分钟以内,编曲要求请详见“特别注意事项”)。

  ②自选曲目1至2首(10-15分钟)。

  注:①初赛(差额复审)与复赛曲目相同,复赛与决赛曲目不得重复。

  ②规定演奏时间的曲目,演奏净时长低于规定演奏时间的下限,将取消比赛成绩,高于规定演奏时间的上限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比赛用琴:

  吟飞RS-1000 Pro;RS-1000E;RS-400。

  雅马哈ELS-01C;ELB-01。

  美得理EO-3000。

  决赛阶段比赛名额与报送事项:

  通过报送和录像带进行初赛(差额复审),共选出24名选手参加常州举行的决赛阶段的现场复赛。经过复赛,评选出12名选手进入决赛。

  1、各单位分配名额如下:

  1)九大音乐学院:各推荐报送1名选手直接进入决赛阶段的现场复赛。同时,各单位再择优推荐2名选手,以录像方式报送,参加初赛(差额复审)。

  2)全国综合大学和师范院校的艺术音乐院系:每单位择优推荐2名选手,以录像方式报送至各省音协,由各省音协报送,参加初赛(差额复审)。

  3)中国音协电子键盘学会:择优推荐5名选手,以录像方式报送,参加初赛(差额复审)。

  2、报送办法

  1)九大音乐学院直接报送的选手,需在2015年5月30日前将选手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寄至比赛组委会。选手报名表(见附件2)复印有效。

  2)各单位以录像方式报送,需在2015年5月30日前将录像光盘、选手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寄至比赛组委会。

  3)香港演艺学院和台湾选手,需在2015年5月30日前将选手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寄至比赛组委会。

  3、报送资料要求

  1) 初赛(差额复审)演奏曲目要求与复赛曲目要求相同。

  2) 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DVD光盘)资料不得编辑(特别是音频的修正),如发现资料经过处理,经组委会查实,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摄像机必须有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者的手、脚演奏和脸部清晰可见,音响连贯清楚。

  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大赛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报送光盘的封面须注明表演者姓名和参赛曲目、顺序、时长等信息。但录像中不得有显示报送单位、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

  3) 中国音协将组织专家评委,对报送录像进行初赛(差额复审),按照名额最终确定参加复赛的选手。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奖项设置

  专业组比赛设金奖1名(可空缺)、银奖2名、铜奖3名和优秀奖。

  获金奖、银奖、铜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另设中国作品演奏奖、最佳创作奖若干名。参与创作奖的评选作品必须由参赛选手本人创作,并需在报到时提交作品乐谱。

  特别注意事项:

  专业组比赛选手可以使用音频、MIDI或MDR播放功能。但仅限于自动播放“音色序列、定音鼓、无音高打击乐和无音高音效”声部。比赛前组委会将审查选手U盘中的录制声部(U盘中仅保存参赛曲目数据,不得有其他内容,以防止乐器故障;并自备备用U盘)。确认无误后,组委会将保存该U盘直至上场前练习时重新交给选手。

  “自编曲”是专业组决赛的比赛内容之一。比赛前,选手通过抽签得到一首单旋律乐曲,无和声标记,选手可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擅长的风格来进行编曲,并在决赛中演奏。每位选手有2小时的准备和练习时间。组委会将提供编曲所需的五线谱草稿纸,选手可自带笔记本电脑进行编配,仅限于编配“音色序列、无音高打击乐和无音高音效”声部。练习结束后把最终确定的音色文件保存在自己的U盘中,工作人员将收回该U盘和草稿纸,并在选手参赛前再将该U盘和草稿纸发还给选手。

  “青少年组”比赛章程

  比赛项目:

  1、单排键电子琴独奏

  按年龄分为三个组别,请按以下年龄要求选择参赛组别:

  A组:参赛选手为2007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社会艺术考级1-4级水平;

  B组:参赛选手为200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社会艺术考级4-7级水平;

  C组:参赛选手为2000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社会艺术考级7-10级水平。

  注:选手报名参赛组别时,低年龄组别的选手可向高年龄组别报,但高年龄组别的选手不可向低年龄组别报。

  2、单排键电子琴重奏

  以四人为一组,参赛选手为2000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社会艺术考级7级水平。

  3、电子管风琴独奏

  参赛选手为2000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社会艺术考级5级水平。

  比赛曲目要求

  单排键电子琴独奏、重奏与电子管风琴独奏三组要求一致为:

  1. 复赛

  ① 规定曲一首。

  ② 自选曲一首(6分钟以内)。

  比赛组委会将于2015年6月15日在

  中国音协网站http://www.chnmusic.org

  中国音协电子键盘学会网站http://www.dzjpxh.com

  吟飞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ingway.cn公布规定曲目。

  2. 决赛

  ① 自选曲一首(6分钟以内)。

  ② 视奏一首。

  3.有关视奏

  ①单排键电子琴独奏:比赛前选手以抽签形式获取一份16-32小节带有和弦标记的旋律谱,看谱预习5分钟(不得练琴),上场后选手根据自己对旋律的理解选择相应的节奏、音色及速度进行演奏。

  ②单排键电子琴重奏:比赛前每组推荐一名选手以抽签形式获取一份16-32小节带有和弦标记的四重奏谱,四位选手根据对旋律的理解选择相应的节奏、音色及速度提前练习10分钟后,共同上场进行合作演奏。

  ③电子管风琴独奏:比赛前选手以抽签形式获取一份16-32小节的电子管风琴乐谱(含上、下、脚键盘的三行大谱表),看谱预习5分钟(不得练琴),上场后选手根据自己对旋律的理解选择相应的音色和速度进行演奏。

  注:所有组别初赛演奏与复赛曲目相同的自选曲一首,复赛自选曲与决赛自选曲曲目不得重复。

  比赛用琴:

  单排键电子琴:比赛不限琴的品牌和型号。赛场仅提供吟飞TB-3005、TB-6200、TB-5200(76键),其他品牌和型号需自带。

  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吟飞:RS-1000 Pro;RS-1000E;RS-400;雅马哈:ELS-01C;ELB-01;美得理:EO-3000。

  决赛阶段比赛名额与报送事项:

  1.单排键电子琴独奏名额

  1)复赛:根据各地优秀参赛选手的报送情况,经组委会办公室复审,共有约180名获得赴江苏常州参加复赛的资格。

  2)决赛:从复赛选手中评选出60名优秀选手进入决赛。

  2.单排键电子琴重奏名额

  1)复赛:请各报送单位将选手录像(DVD光盘)和报名表等资料报送至中国音协,经复审,选出20组选手获得赴江苏常州参加复赛的资格。

  2)决赛:从复赛选手中评选出8组优秀选手进入决赛。

  3.电子管风琴独奏名额

  1)复赛:请各报送单位将选手录像(DVD光盘)和报名表等资料报送至中国音协,经复审,选出60名选手获得赴江苏常州参加复赛的资格。

  2)决赛:从复赛选手中评选出24名优秀选手进入决赛。

  所有组别的参赛选手均由各地音协报送。请各报送单位以选拔赛的方式认真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本届比赛。单排键电子琴独奏选手不需报送录像,只交报名表。单排键电子琴重奏、电子管风琴独奏选手则需报送录像资料。

  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确定参加复赛的选手,于5月30日前向我会报送选手名单、登记表(见附件3)(可在中国音协网站www.chnmusic.org下载)。

  4.报送资料要求

  1)初赛(差额复审)演奏曲目要求与复赛曲目要求相同。

  2)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DVD光盘)资料不得编辑(特别是音频的修正),如发现资料经过处理,经组委会查实,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摄像机必须有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者的手、脚演奏和脸部清晰可见,音响连贯清楚。

  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大赛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报送光盘的封面须注明表演者姓名和参赛曲目、顺序、时长等信息。但录像中不得有显示报送单位、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

  3)中国音协将组织专家评委,对报送录像进行预选,按照名额最终确定参加半决赛的选手。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奖项设置

  1、进入决赛的选手将获得等次奖和优秀奖。评委会按决赛的成绩排序评出各组别的等次奖、优秀奖,组委会将为获得等次奖选手颁发证书、奖杯和奖品,对获得优秀奖的选手颁发奖品和证书。对所有参加复赛的选手,将颁发入围荣誉证书。

  2、优秀教师奖:对获得等次奖选手的直接指导教师,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3、组织奖:本届展演比赛特设组织奖,授予组织工作优秀且选手成绩突出的报送单位。

  4、各组别获得等次奖的部分选手,将参加颁奖音乐会的演出。

  5、建立优秀选手人才档案库,为中国音协今后的国际、国内文化交流活动及各类演出提供后备人选。

  全体参赛选手注意事项

  为鼓励各地优秀选手积极参与,比赛经费由组委会筹集,不向选手收取参赛费。参赛选手及其家长、辅导教师的食宿由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现场签到时,选手需持参赛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并准备一张免冠照片。

  参赛者出场顺序由抽签方式决定,抽出的顺序贯穿决赛阶段整个赛程。

  参赛者若超过指定参赛时间30分钟还未到达比赛场地,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各组比赛演奏超时,工作人员可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比赛进行过程中,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拍照。比赛组委会将全权负责组织比赛期间的录音、录像、获奖选手音乐会以及其他相关活动。所有音像制品的版权属于比赛组委会,选手无需另付报酬。

  ?  选手需认真阅读本章程,了解本章程的相关内容。参赛即被认为是已经完全同意本章程的内容并愿意遵守参赛规则。如选手有不符合本章程要求的情况,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组委会联系地址:北京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209房

  邮 编:100083

  联 系 人:张兴江

  联系电话:(010)59759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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