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新世纪中国高校原创歌曲大赛"的通知
来源:中国音协网 编辑:乐音 2014-05-25 16:23:00
一、宗旨:
为继承“五.四”光荣传统,弘扬与发展民族优秀文化,发挥音乐艺术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培养当代新人中的积极作用,展示新世纪大学校园风采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精神风貌,抒豪情、谱新曲,为国家和各省市举办的大学生艺术展演以及各高校原创歌曲的创演与普及推广活动提供清新、健康、优秀、精美的声乐作品。
二、征集范围:
1.参赛对象: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各高校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2.参赛作品:必须是新世纪(2001年起)以来创作并且未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奖、适合大学校园演唱的原创歌曲(不包含改编作品),其形式包括各种齐唱、合唱、独唱、重唱、表演唱等。
3.作品内容:以反映当代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情感、理想和赞颂校园新人、 新事、新气象为主。2001年以后创作的校歌、校园活动主题歌也在征集之列
三、征集方式:
1.每位作者投寄校园歌曲或校歌、主题歌,每类作品不超过2首。
2.歌曲稿请用A4纸打印或16K纸工整书写(一律用简谱),每首一式8份,其中1份需注明词曲作者单位、职业、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等真实信息,另7份需隐去词曲作者单位、职业、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
3.校歌及主题歌作品投稿需同时提供优质录音演唱小样(WAV或MP3格式),其他校园歌曲稿件欢迎有条件者附寄录音小样(WAV或MP3格式)。
四、评选设奖:
1.本次活动邀请国内、业内著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公正、公平、严肃、认真的评选。
2.本次比赛拟按大学校园歌曲和大学校歌(包括院歌、系歌以及活动主题歌)两类作品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作品奖、创作奖若干名,各类奖项名额分配将根据参赛作品的总数和质量由评审委员会决定。
3.荣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荣获优秀作品奖、创作奖的作品将颁发荣誉证书;所有获奖作品拟结集出版《新世纪.大学校园歌曲集》(第一集),获等级奖的作品将优先推荐至中国音协主办《歌曲》、《词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播歌选》(核心期刊)、文化部主办《音乐生活报》等国内重要音乐专业杂志、报刊发表。
五、征集时间:
自2014年4月30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止,以纸质邮件寄出当地邮戳为准。另请应征者在歌曲征集截止日当天午夜12时前网传电子稿件一份(歌谱需统一制作成JPGD图片格式)。
六、寄交地点:
1.邮件请寄:214122 江苏省无锡市大学城蠡湖家园13幢58-601室(无锡高校音乐文学学会秘书组) 李晓春老师收。
2.电话及联系人:13771121938李老师
3.电子邮箱:61227850@qq.com(李老师)
七、主办单位: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全国高校音乐创作委员会
八、协办单位:
无锡市音乐文学学会高校分会、无锡市联盟智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九、有关事宜:
对于本次参赛的所有作品,大赛活动组委会有权进行评审、修改和出版使用推广,如有不同意者,需事先书面声明,否则视作本人已同意此约定。
“2014年‘联盟杯’新世纪中国高校原创歌曲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14年4月
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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