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山东省音乐家协会
鲁音字﹝2011﹞第6号
关于举办“山东万宝杯第八届‘齐鲁风情’青年歌手暨新作品演唱大赛”的通知
各市、大企业文联、省直艺术部门、高等院校及有关单位: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品牌建设。在省委宣传部、省文联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山东省“齐鲁风情”青年歌手暨新作品演唱大赛,已成为我省标志性音乐品牌,对不断提升我省的音乐水平、推出新人,促进歌曲创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今年喜逢建党90周年,为表达山东音乐界对党的热爱之情,决定于2011年9月27日——29日,在日照市举办“山东万宝杯第八届‘齐鲁风情’青年歌手暨新作品演唱大赛”,用歌声向党的生日献礼。望相关单位认真组织,高质量做好选手和新作品的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日照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山东省音乐家协会 中共日照市委宣传部 日照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日照广播电视台 日照市音乐家协会 山东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大赛组委会: 主 任: 于钦彦 山东省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 副主任: 毛继春 中共日照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徐 清 日照市政府副市长 张桂林 山东省文联副主席 山东省音乐家协会主席 成 员: 赵 斌 中共日照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日照广播电视台台长 孙正武 中共日照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日照市文联党组书记 祝茜华 日照市文联副主席 辛为华 山东万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大赛办公室: 主 任: 吴可畏 山东省音乐家协会秘书长 高培松 日照市音乐家协会主席 二、大赛形式及程序: 大赛形式:美声、民族、流行(本组鼓励组合参赛)。 大赛程序: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初赛阶段由各市及四大企业音协、省直院团及高等音乐院校自行组织选拔。 报送名额:各市及四大企业音协、省直院团和高等音乐院校在初赛的基础上,各推荐9名歌手(美声、民族、流行各3名,组合限5人以内)并组成代表队。选手不分专业、业余。 三、复赛、决赛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1年9月26 日(抽签) 复赛决赛:2011年9月27日——29日 大赛地点:日照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音乐厅 四、参赛选手分组及年龄段: 分组:美声组、民族组、流行组(含组合组) 年龄段:18周岁——35周岁均可报名参赛。 五、大赛规定: 1、复赛:任选一首歌曲。 2、决赛:演唱2首歌曲。自选歌曲1首(不得与复赛相同)、新创歌曲一首。 3、选手自带歌曲伴奏光盘(不设其他伴奏形式) 六、奖励办法: 1、四个组别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一、二、三等均可空缺。 2、新创歌曲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 3、设优秀组织奖。 4、大赛结束后举行颁奖晚会,由日照电视台录播,省电视台播出。参加颁奖晚会演出的选手自带演出服及适合晚会演唱的歌曲(歌词交组委会做字幕),自备伴奏光盘。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截止2011年9月10日 2、报名地点:山东省音乐家协会 3、报名要求:参赛者须填写“参赛选手登记表”并贴2寸免冠照片1张;交身份证复印件、自选歌曲(歌谱)、新创歌曲(歌谱)7份及演唱光盘1份(各种资料一并报送山东省音乐家协会)。
4、报名费:独唱选手一次性交纳200元;组合一次性交纳360/集体。 5、参加颁奖音乐会演出选手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 6、其他事项: (1)参赛选手路费、食宿费自理。 (2)进入决赛的选手,决赛期间的食宿由大赛组委会负责。 (3)各代表队需有1名领队,领队者食宿由大赛组委会负责。
山东省音乐家协会地址:济南市经六路117号(250001) 联系人:乔文龙 刘影 电话:0531—860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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