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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孙国宁 通讯员 刘艳霞 烟台报道
为扎实推进“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出庭能力全面提升年”工作要求,6月24日,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组织部分县市区院对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零口供”危险驾驶案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为切实提高检察人员的出庭应诉能力,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招远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本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及35周岁以下年轻干警参加了该次庭审观摩。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招远市人民法院邀请烟台市人大代表旁听了此次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合理安排讯问顺序和发问方式,环环相扣,注重通过细节推翻被告人的无理辩解,还原案件事实;全程使用多媒体示证,条理分明地呈现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公诉意见逻辑紧密,论证清晰,层层递进,针对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的无罪辩护意见,有理有据的进行了全面回应,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观摩人员在招远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听庭评议。会议中,听庭评议人员就出庭规范、讯问技巧、举证质证策略、公诉意见发表、庭审效果等方面对本次庭审进行了点评,总结本次出庭公诉亮点、交流办案心得体会。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孙丫雯,围绕庭审节奏把控、举证质证细节、出庭用语规范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下一步,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并将观摩评议成果转化为办案实效,切实提高检察人员出庭履职能力,以队伍素能提升助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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