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孙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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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孙国宁 通讯员 刘国兴 孙菁 烟台报道
4月10日凌晨4时许,招远市温泉路河东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黑色轿车撞上路中央护栏。事故发生后驾车女子没有及时报警,反而逃逸离开现场,随后车上另一女子驾车载其离开,经检查,逃逸驾驶人为酒驾,接续驾车的女子涉嫌醉驾。
民警接到报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通过走访和监控资料调查,迅速锁定肇事车辆为鲁J5**0T小型轿车。根据线索,民警于8时20分许在罗峰路某酒店外查获到了肇事车辆,随后在酒店内找到了案发时“乘坐”肇事车的女子郭某。郭某称,撞上护栏时车辆驾驶人为付某,付某不在酒店内。民警对郭某进行呼气检测后,立即调取周边监控寻找付某踪迹。10时38分,民警在金晖路某酒店内找到了付某,依法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20mg/ML,已达酒后驾驶标准。经询问,付某承认事发当时已饮酒。
付某接受调查
郭某接受酒精呼气检测
经查明,付某与郭某当天凌晨一同在外饮酒,付某饮酒后驾车载郭某沿河东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因疏于观察撞上中央隔离护栏,两人随后下车查看。因付某心中害怕,随后便由郭某驾车载付某离开。经抽血化验,郭某血液内酒精含量达84mg/ML,已达醉驾标准。
目前,付某因酒后驾驶、肇事后逃逸,被处以3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郭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明知道酒后驾车是违法的,不但不相互制止,发生事故后还选择逃逸,最后都受到法律的严惩。真正的朋友应该是在生活中互相扶持、互帮互助,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守法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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