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编委办三举措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3-07-25 18:18:00
大众网烟台7月25日讯 (通讯员 王文 记者 朱军) 近日,芝罘区编委办严格落实《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精神要求,严格把关、强化监管,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学化水平。
严格依法登记。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要求事业单位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设立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事业单位被撤销、解散的,应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注销登记。
加强监督管理。每年3月31日前,事业单位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区登记管理局围绕开展业务活动、资产损益等情况开展年检,对违规行为依法给予书面警告、暂扣证书及印章、撤销登记的处罚,多年来,我区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合格率均达100%。
强化证书管理。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和故意损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依法严肃查处。建立机构编制、发改、公安、财政、人社、税务、物价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办理机构编制事项、项目审批、刻制公章等方面的作用。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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