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营运车被查 驾驶人5年不得取证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3-07-22 15:27:00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
大众网烟台7月22日讯(通讯员 林鲲 记者 林有权)近日,栖霞交警大队针对辖区道路特点,切实加大各类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7月18日,民警成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营运车交通违法行为。
7月18日上午8时许,民警在公路局岗开展早间清查,在对一辆悬挂滨州牌照的重型载货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躲躲闪闪态度紧张,且讲话时有一股轻微的酒气,引起执勤民警的警觉。民警初步断定他存在酒后驾车嫌疑,遂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王某酒精含量超标,属酒后驾驶。
民警马上对驾驶人王某进行询问调查。据王某交代,当天早晨出车前喝了一点酒,以为交警上午不会查酒驾,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被执勤民警查获。
据民警陈卫东介绍,“营运机动车是以载客拉货赢利为目的的机动车,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一旦发生事故,带来的危害要远远大于私家车,所以相同情况下,处罚力度要大很多。按照相关规定,王某的驾驶证被吊销后,五年内将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栖霞警方对酒后驾驶营运货车的王某依法处以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王某五年内将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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