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救助标准提至16000元 年龄提至12岁
来源:牟平区政府网 编辑: 2016-04-20 14:35:00
也许你身边没有残疾儿童,但当你走进他们的世界后,会发现本代表“希望”和“阳光”的孩子,一旦患病,会给家庭带来无尽烦恼。2013年,市区两级残疾人联合会开始联合实施“春苗阳光”工程,按照每名儿童12000元标准,安排全市11个定点康复机构,帮助全市智障、听障、脑瘫、孤独症四类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
今年,牟平区“春苗阳光”工程三度“加码”,年龄范围由0-10岁提高至12岁,救助标准由原来的12000元提升至16000元(由市、区两级残联各承担一半费用),另外,还设置了2000元自配基金用于家庭交通和生活补贴。“2016年,我区共有36名残疾儿童接受政策救助,其中9名属国家级、省级救助对象,其余27名参与了‘春苗阳光’工程,”区残联工作人员表示,“‘春苗阳光’工程目前无家庭经济条件限制,若子女有以上四类残疾,家长可到区残疾人联合会办理相关手续,让孩子接受政策‘阳光’的照耀。”
有了康复室就有复健希望
“哇——”,这是乐乐放声大哭的声音。
“抬起腿来!”,这是晨晨妈妈厉声呵斥的声音。
“使劲!真——棒!”,这是洋洋妈鼓励的声音。
这里是中医院2楼的脑瘫儿童康复室,是烟台市脑瘫儿童定点康复室之一,里面每天会有来自牟平区、福山区、莱山区等各地脑瘫儿童来锻炼,17个月、4岁、7岁……他们无论是先天还是后天因素导致脑瘫,都有或语言、或心智、或行动上等不同的障碍。
“别的孩子该走路的年纪,我们才发现洋洋的问题。然而,因为家庭条件限制,5岁前,我们一家人一直在乡下一起生活,并没带孩子到处寻医。5岁时,他生了场大病,来中医院看病时,医生提醒我们,政府现在有一个照顾残疾儿童的“春苗阳光”工程,救助对象包括脑瘫儿童,而康复室就在中医院。”回忆起改变他们生活轨迹的那天,7岁大的洋洋妈妈告诉记者,从此以后,他们一家人在医院附近租了房,每天都带着洋洋康复。在这间康复室里,洋洋和他的妈妈都认识了各地很多朋友。康复训炼的过程是缓慢的,但“跟这些朋友一起讨论、聊天、成长,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多彩起来”。
2000元基金按出勤率发放
牟平区参与“春苗阳光”工程的儿童共27名。其中,智障儿5名,孤独症儿童7名,在莱山新生园康复训练;听障儿1名,在烟台特殊学校康复训练;脑瘫儿童14名,在牟平区中医院康复训练。中医院康复室治疗师冯娇娇告诉记者,包括牟平区14名脑瘫儿童在内,全市共26名“春苗阳光”儿童都到此训练。
牟平区残联工作人员表示,“春苗阳光”工程新设置的2000元基金,是用于残疾儿童家庭在训练时来往交通和日常生活的补助。补助按照儿童康复训练的出勤率发放,出勤率达到80%以上的给予补助,否则不予补助。
“我们一有时间就来,除去每天1-2节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我们都是在家长帮助下让孩子自己锻炼,”晨晨妈妈说,“康复室的环境、设施都比在家锻炼好,所以,我们都尽量待在康复室里。”8日上午,8岁脑瘫女童豆豆的爸爸告诉记者,“春苗阳光”工程前,他带着豆豆到北京、天津等各地问诊,到毓璜顶医院康复,不但心力交瘁,还耗费了很多金钱。自从2013年,牟平区有了这项惠民政策,家住牟平的他再不用东奔西跑,也节省了很多费用。“希望残疾的孩子越来越少,真希望我们区残疾儿童的家庭都能知道这项惠民政策,并从中获益。”豆豆爸爸说。
责任编辑:张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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