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摩托车撞人后逃逸 蓬莱交警侦查破案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4-03-11 18:36:00
大众网烟台3月11日讯 (通讯员 张永刚 潘佳 记者 王瑜) 1月14日傍晚,蓬莱辖区内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案发后蓬莱市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民警们放弃了节假休息,迅速行动,连续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于3月6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查获归案。
夜幕下连环撞,引发街头惨祸。2014年1月14日19时29分许,蓬莱市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指挥中心报案称:辖区302线蓬莱市小门家镇小门家村桥东发生一起多车相撞的事故,有人员受伤。接警后,事故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勘查现场时发现有红色和黑色两辆摩托车倒在地上,路边停着一辆车头受损的商务车,一名中年男性当场遭遇不测。
经现场调查后确认:其中红色摩托车为男性死者所骑,商务车驾驶人在现场等候,另有一名过路的行人被撞伤,而黑色摩托车的驾驶人却不知去向。据现场一位热心的目击者讲:黑色摩托车驾驶人肇事后,曾在现场徘徊了一会儿,却趁着大家忙着抢救伤员的间隙,借着夜色的掩护悄悄逃走了,除此之外再没有黑色摩托车驾驶人关于体貌特征等方面的任何线索。现场初步判断该案的性质应为肇事逃逸案。
线索屡次中断,民警锲而不舍。为尽快将逃犯绳之以法,还受害人家属一个公道,蓬莱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加强了案件侦破力度。侦破期间,着重对遗留在现场的黑色摩托车展开调查:该车为“力帆70”型二轮摩托车、无号牌,后车座为红色,车架号与发动机号均清晰可辨。在对车辆进一步的检查中发现,该车的后挡泥板处留有残缺不全的车辆经销商的地址和电话。经过比对还原,民警找按照挡泥板上的地址找到了该车在蓬莱市某乡镇的经销处,调查得知该类车为2007年出厂,周边镇村的群众买该类型号车辆非常多,经其卖出的该类车辆多达500多辆,而且均没有相关销售登记。要想凭经销商的记忆来查找每一位车辆的买主显然不切实际,至此,原本打算通过经销商销售车辆情况来查找嫌疑人的这条线索中断了。
细心的民警又针对该车的后车座经过改装后加了一个红色座垫这条线索,制作了悬赏公告,寄希望通过知情人举报的方式使案件取得进展,但过了一个多星期仍然没有有价值的线索出现,但民警没有放弃,仍在案发现场附近积极寻找目击证人和办案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2014年2月26日追逃民警收集到一条重要线索:事故案发地点西一公里的“某某食品有限公司”职工李某有一辆类似的黑色摩托车,在问其摩托车去向时,他却称该车在年前已丢失,李某闪烁其词的回答反而加重了办案民警的怀疑。
拔云见日破迷团,缜密侦查锁真凶。初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后,民警经过对李某进行周密的外围调查,于3月6日将李某带回审查。经突审,李某交待了其驾驶无牌摩托车肇事逃逸的事实,还原了该案件的全部经过。
事发当天19时20分许,死者骆某驾驶悬挂号牌为“鲁FP**36”的红色二轮摩托车沿302线由西向东行驶时,与前方顺向步行的一名行人相撞,行人及骆某均受伤倒地。骆某清醒后刚从地上坐立起来时,被由东向西行驶的李某驾驶的黑色“力帆70”型二轮摩托车撞倒,骆某及未登记“力帆70”型二轮摩托车、红色二轮摩托车又被由东向西门某驾驶的“鲁Y5P**1”号小型普通客车挤压、碰撞,造成骆某当场死亡、三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等待他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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