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践行】龙口市人民检察院与多方联动 保障未成年人观影权益

2025-11-21 10:05:3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曲文

  大众网通讯员 曲艺 烟台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社区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植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然而,近期龙口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未成年人的这项福利在“最后一公里”处却打了折扣:辖区内影院在执行未成年人优惠票价政策时存在执行不到位、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未在售票处或线上平台公示优惠政策,或仅以“1.3米以下”作为唯一标准,导致许多未成年人无法享受应有的优惠。

  共商共治:一场聚焦权益保护的座谈会

  为切实推动问题解决,近日,龙口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组织全市5家主要影院负责人召开“未成年人观影权益保障座谈会”。会议聚焦当前影院在执行未成年人票价政策中存在的盲点与难点,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明确各方责任,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座谈会上,各方达成共识并推动以下措施落地:统一优惠标准,推动各影院建立以年龄为主、身高为辅的优惠机制,明确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凭有效证件享受优惠;强化公示要求,线上线下同步更新优惠政策提示,确保家长和未成年人在购票前清晰知晓;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检察机关、宣传部门、文旅部门将开展常态化“回头看”,形成监管合力,防止问题反弹。

  现实意义:小影票背后的大权益

  一张电影票的优惠,不仅是几元钱的减免,更是对未成年人平等享受文化权利的保障,是对“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具体践行,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平等、公正和法治精神。通过此次多方联动,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司法保障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让法治的力量在细微处落地生根,守护每一个孩子的文化童年。

初审编辑:林晓冬

责任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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