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委会集体学习 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2025-04-01 08:42:0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邢晨

  大众网记者 邢晨 通讯员 赵娟 烟台报道

  为贯彻落实检委会集体学习要求,一体化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有效提升检委会业务决策水平,3月28日,烟台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专题学习会议,对指导性案例及检察业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学习。会议由分党组书记、检察长曹仲海主持,检委会委员、部分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上,原文学习了《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委员会宏观业务管理职能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十七批指导性案例》等。学习中,领学人结合领学内容进行解读,并与参会人员互动,确保学习有升华、有实效。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检委会集体学习,保证集体学习常态化,将参加集体学习人员范围扩大到所有员额检察官,由检委会办公室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学习台账,列出学习清单,选取与工作密切结合的学习内容,不断提高检察官业务素能。二要精耕细作,提升办案质效。在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方面,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加强源头治理,严把案件办理程序关,确保案件办理依法依规、高质高效。三要高度重视案例研究应用,特别是对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要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仔细揣摩案例中蕴含的现代诉讼理念和法治精神,创造性地应用到具体检察工作实践中。

初审编辑:邢晨

责任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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