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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危险物质 海阳三名商贩被行政拘留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7-06-28 15:21:00   作者:

执法现场

  大众网烟台6月28日讯 (通讯员 姜福波 记者 史宇)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以来,海阳市公安局东村派出所强化职能作用,从危化品管控入手,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日前,先后查获三名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的商贩。

  经查,该三名商贩为谋取私利,在未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用农用三轮车载装运输液化气瓶,采取喇叭喊叫的方式拉拢客户或以电话预约联系的方式到客户家里,通过现场导气管灌装液化气或与客户换液化气瓶等方式出售液化气。经消防大队鉴定,商贩运输、买卖的液化气属于危险物质。

  检查中,共查获液化气瓶31只,均已被妥善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三名商贩赵某、杨某、谭某已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民警在此提醒市民:经营液化气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任何人不得违反。为了你我的安全,广大市民朋友请到正规液化气站购买液化气。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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