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检察未检工作:撑起法治绿荫为花季护航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6-06-03 19:46:00
大众网烟台6月2日讯 (记者 孙毅 通讯员 徐洪坤 王文卿) 与反贪、公诉等检察工作相比,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以下简称未检)工作显然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不仅仅是惩治,更要有教育感化和挽救帮扶。
这一点,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检察院的未检干警们有着深切的体会。未成年人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未检工作的价值不在于办了多少个案件,而在于挽救了多少个涉罪未成年人,帮扶了多少未成年刑事被害人。
对此,牟平区检察院在办案实践中不断探索,把司法关爱理念贯穿未检办案始终,创新完善“案前预防、案中关怀、案后帮 教”新模式,为涉罪未成年人找到一条宽严相济、温情温暖的“回归之路”,为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撑起一片天空,谱写一曲“检·爱”之歌。
全市首支预防青少年犯罪志愿者队伍成立
用关爱唤醒“迷途羔羊”
去年一年,牟平区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下降50%,审查起诉案件下降75%,社会帮教4人,均顺利回归社会,涉罪未成年人无再违法犯罪情况。
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看似简单的数字背后,是检察官的真心付出、耐心帮教、倾心挽救。对一起未检案作不捕、不诉后,办案部门和干警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数倍于审查案件本身,也远远超出其他普通刑事案件。
牟平区某中学初三学生肖某就因此而受益。肖某与同学因床铺问题发生撕打致对方重伤,牟平区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没有就此放手,而是协调该中学让肖某重返校园,并跟踪了解其学习、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
在未检检察官的眼里,没有“坏小孩”。对处于逆反期的肖某,办案检察官针对其心理特点和家庭情况,为其量身定做了一套帮扶方案,从日常生活到学习,从身体健康到心理健康,一一加以关注。在检察机关和学校、家庭的共同努力下,“坏小孩”肖某顺利考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肖某并不是个例。数据显示,近年来,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犯罪有上升趋势。如何对待这些涉罪未成年人,成为牟平区检察院未检工作的一项重点。
牟平区检察院检察长孙延杰表示,未检工作涉及面广,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体系中是一支重要力量,但仅靠检察机关自身力量独挑大梁,难以实现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要求的落实。如何利用社会资源,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力?
牟平区检察院坚决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及“少捕慎诉”的工作方针,最大限度降低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率和起诉率。同时加强社会化多载体帮教体系建设,借力各方优势,构建多方联动社会帮教工作格局,着力开展个性化法制教育,让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从“生硬”变得“生动”。
这一点,在牟平区检察院近日成立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志愿者队伍上可以得到充分体现。今年4月,牟平区检察院正式组建了全市首支预防青少年犯罪志愿者队伍。目前,该志愿者队伍有20名成员,均为牟平区重点中学、小学以及牟平职业中专学校的政教主任,拥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
志愿者可以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组织法制实践活动;同时积极开展青少年帮教考察工作,对区检察院作出不捕不诉处理的失足青少年,加强观护和帮教,避免二次犯罪。另外对于区检察院办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志愿者可以建议召开案件分析工作会,加强预防工作,以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对不捕、不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则坚持定期回访考察,跟踪监督管理,最大限度防止重新犯罪。对犯罪情节轻微,有悔过表现的无监护人、无固定住处、无固定工作的“三无”涉案未成年人,则安排其接受帮教,通过重返岗位来降低重新犯罪率。
对涉罪未成年人加强案后跟进
让涉罪未成年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暖
对19岁的小平(化名)来说,如果没有检察官的帮教,他很有可能会走上歧路。
2014年8月,小平和几名同学参与一起聚众斗殴,将被害人打成轻伤。办案检察官发现,在这起案件中,小平的主观恶性不大,到案后有悔罪表现又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并将其送入牟平区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基地,以增加其劳动技能,培养其遵法守法的意识,促其改过自新,顺利再融入社会。
牟平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魏秀颂记得,刚开始进入基地时,小平的态度很是“吊儿郎当”。“最开始几天就是应付差事,上班不好好上,跟他讲道理也不听。”
观护的目的在于矫正,如果只是走过场,根本起不到挽救的目的。魏秀颂等办案检察官与基地一起,针对小平的情况反复研究,设计出一套专门的矫正方案。
隔几天,魏秀颂就会去一趟基地,和小平聊聊天,没时间过去,就打个电话问问近况。基地里,专门带小平的师傅也没拿他当问题少年看待,当成自己的工人一样,该教的教,该批评的批评。几个月过去,原本满不在乎、沉默寡言的小平渐渐有了变化。
先是主动给检察官打电话汇报工作情况,接着积极跟师傅要求学习技术。就在前几天,小平给魏秀颂发来了一条短信:“魏检察官,我这次真的知道错了。谢谢你们。我以后会好好学习,再不走老路。”短短的几句话,折射出的却是一个青少年截然不同的两种人生态度。
守信、感恩、回报社会,一个涉罪未成年人在被从宽处罚后的表现,让人们看到了一个失足少年经帮教“脱胎换骨”获得的新生。
“我们始终坚持‘办一个案子,挽救一个孩子,幸福一个家庭,和谐一个社区’的原则,让法律从‘冷酷’变成‘温情’,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温暖。”牟平区检察院检察长孙延杰表示。
对未成年刑事被害者加大帮扶力度
创设“大未检”工作格局
从去年以来,牟平区检察院着重创设“大未检”格局,不仅着力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扶挽救,对相关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被害者也加大帮扶力度。
临近端午节,牟平区人民检察院的干警前往观水镇,去看望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女儿小琪,并给她送去一些学习用品。
小琪籍贯河北,多年前和父母一起来到观水镇生活。几年前小琪的母亲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小琪和父亲相依为命。去年,其父亲意外遭遇交通事故身亡。经过事故勘验,证实对方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但由于肇事方经济困难,拿不出钱来赔偿。失去双亲又没有谋生能力的小琪顿时陷入困境。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认为小琪符合刑事被害人救助条件,遂报请备案审查。牟平区检察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针对该案的具体情况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小琪家的救助申请很快通过,按照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从救助专项资金里拨付3000元,解决了小琪的生活困难。
但在对小琪的跟踪帮扶过程中,检察官们发现,几千元的救助金固然能帮助这个孩子解决一些问题,但不是长久之计。如何让这个失去双亲的孩子找到一条自立之路?如何帮她树立起生活的信心,抚平心灵的创伤?这些都是单纯的经济救助所无法解决的。
“对于像小琪这样的刑事被害人近亲属,我们一定要为他们找到合适的谋生之路,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牟平区检察院检察长孙延杰表示。
牟平区检察院先是解决了小琪的生活归属问题,由小琪的大伯一家代为照顾她。在多次走访慰问中,检察官发现,小琪因家庭变故产生了退学的念头。针对小琪的状况,该院未检科科长魏秀颂多次打电话或上门谈心,告诉小琪学习的重要性,并告知小琪会帮助她解决上学的费用难题。在检察官们的帮助下,小琪渐渐走出阴影,带着积极的心态回归到学习生活中。
“未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有起点无终点,牟平检察院将不断完善相关举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降低未成年人涉罪率。”孙延杰表示。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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