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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高陵检察室初核案件并公开答复上访群众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5-09-24 09:10:00   作者:

  大众网烟台9月24日讯(记者 牟玺陆)2015年4月份,牟平区检察院派驻高陵检察室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高陵镇某村村支部书记杨某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贪污和滥用职权等经济问题。经向区院领导汇报后,经检察长批准,高陵检察室干警与控申科干警制定初核计划,研究初核方向,秘密走访举报群众,到镇村办公室调取发放补助资金明细进行仔细核对,又到该村实地调查了危房修缮情况,同时走访了包村干部和镇上相关知情人员了解情况,逐一核实查证。

  经查,该村危房改造共计有四户,补助金额均为1万余元,均与村支部书记杨某或者其他村委委员有亲属关系。但在初核中未发现杨某和其他村委委员有贪污或者其他经济问题;杨某系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不符合滥用职权犯罪主体。综合各方面调查结果后,因达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经报请检察长批准,决定对杨某不予立案。

  近日,检察室干警联系好该村上访群众,会同控申科在检察室会议室对相关举报问题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当面进行公开答复。上访群众对检察院这种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公正公开的答复表示认可,并表示对该问题将向镇相关纪检部门反映。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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