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创建卫生城工作始于1985年。到1990年11月,全市11个县市区全部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在1990年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中,烟台市区被评为全国地级十佳卫生城第一名,所辖莱州市荣登全国县级市“十佳卫生城”榜首。1992年8月,烟台市区通过了国家卫生城市鉴定考核团的考核,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为全国8个国家级卫生城市之一。同时,所辖的莱州市也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1998年,所辖的招远市也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烟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绩显著,走在了全国前列。
烟台市市容环境发生根本变化,市区道路进行拓宽、改造、铺装硬化,小区建设配套完善,环保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化,在全市实施环保系统工程,治理污染项目,搬迁改造污染企业,净化空气,治理环境,垃圾收集做到容器化,清运机械化,处理无害化,市区建立高标准水冲式厕所;新建一批医疗卫生、游乐等设施、场所,为提高市民的卫生保健水平及休息娱乐创造了良好条件和环境;除害防病灭病工作取得突出成绩,顺利通过世界卫生组织计划免疫达标验收。烟台已经成为一个市容整洁、环境优美、蓝天碧海的港口城市,正朝着建成现代化、高标准的港口城市目标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