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国家建设部开始在全国组织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烟台市委、市政府争创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大力提高全社会绿化意识,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政府投入为主体,全民义务植树为补充,专群结合,市区园林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1999年,根据建设部专家组考评意见,经建设部研究审定,我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为巩固城市园林绿化成果,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接受市民生活质量,保持国家园林城市荣誉,自1999年以来,烟台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城市园林绿化投入,以滨海观光路和中心区出入口为重点,建成了一大批城市园林绿化精品工程,城市绿化总量和园林绿化质量有了显著的提高,截止2003年城市绿化覆盖率由1999年的36.61%提高到39.16%,绿地率由34.06%提高到36.7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7.3平方米提高到12.27平方米。2003年11月,烟台市顺利通过了国家建设部组织的园林城市复查,保持了国家园林城市的荣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