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烟台市的各项文化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精品意识不断增强,艺术生产硕果累累,烟台这个全国“京剧之乡”,每年都推出一批体现时代气息、深受群众欢迎的优秀作品,可谓好戏连台,营造出高品位的文化生活氛围。社会文化稳步发展,创建“社会文化先进县”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已有7个县市区受到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6个县市区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县”。社会文化事业全面发展,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三级群众文化网络和公共图书馆网络初步形成。文化投入不断增加,文化设施建设重点突破,全市绝大部分县市区建起“三馆一院”。文、博、图,电影、电视事业全面进步,对外文化交流日趋活跃,文化执法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市场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1995年,烟台市被文化部、人事部命名为“全国文化模范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