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15日,由省环保局张晓东副局长率领的省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组将对莱州市有关“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情况进行复查,这是自1998年莱州市被评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后的首次复查。为了充分、有效地做好模范城市迎检工作,近日,莱州市采取积极措施,认真组织筹备,以确保在模范城复查工作中不出现纰漏。首先,针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标准和要求,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动员和自查,进一步巩固、提高全市人民对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思想认识,将环保模范城复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其次,加强调度,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按照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能,将环保模范城市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确定负责人,并建立起长效机制,坚持常抓不懈,确保环保模范城验收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第三,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了解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布置下步工作计划,对完不成任务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经过积极组织筹备,莱州市已做好各项档案及现场的准备工作,确保向全市人民和复查组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