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2004年城市环境质量目标中,截止10月底各项环境要素经监测均稳定保持在国家标准以内。其中,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为0.04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0.016毫克/立方米,低于去年同期,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昼间53.4分贝,夜间40.5分贝,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6.8分贝,略高于去年,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地面水质达标率为98.6%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排污费征收力度,严格排污申报登记和审查制度,积极克服排污费征收中的“弹性收费”现象,保证依法足额征收。截止10月底,蓬莱市已提前完成全年排污费征收任务。
凭借正在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东风,蓬莱市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目标已全部控制在目标值范围内,创城工作现已通过初审。目前蓬莱市正抓紧完善创模工作,迎接国家环保总局的验收,力争蓬莱市早日跨入环保模范城市行列。 |